

1.打聽;偵察。
2.看望;訪問。
1.太監頭目。
1.幕僚。
2.內部實際情況。
1.謂使內部和睦。
1.內亂。一般指國家內部的變亂。
2.指家庭內部的變故。
1.指家產,資財。
2.指貼身服用及收藏備用的衣物。
物體中所有分子的動能和勢能的總和。任何物體都具有內能。物體內能的大小跟其質量、溫度、狀態等有關。通過做功或傳熱的方式可改變物體的內能。
1.內奸。
1.一種安放在地穴中的短弩。
1.古代稱與王同姓的女子為"內女"。
1.內心感到慚愧。
1.內部分裂。
1.從宮內傳出來的皇帝圣旨。
1.古代指論著中的主要部分,對"外篇"而言。如《莊子》﹑《晏子春秋》﹑《抱樸子》﹑《史通》﹑《文史通義》等書都分內﹑外篇。內篇為作者要旨所在,外篇則屬馀論或附論性質。又文集亦有分內外篇者,內篇多為作者自編或有關學術義理的文章,如汪中《述學》。《晉書.葛洪傳》"故予所著子﹐言黃白之事﹐名曰內篇。其余駁難通釋﹐名曰外篇。"唐成玄英《序》"《內篇》明于理本﹐《外篇》語其事跡﹐《雜篇》雜明于理事。"后以內篇指神仙家言。
1.謂中國境內各諸侯國和平安定。
2.謂平定內部,使安靜無事。
3.星官名。屬星宿,共四星,今屬小獅座。
1.古代諸侯府第在大門內筑小墻作屏蔽,稱為"內屏"。
2.星名。在五帝座前。
1.見"內廻"。
1.謂急欲大小便。
1.宮內的親屬。多指皇帝的姬妾。
1.猶內應。
1.謂自外官調任京職。
2.遷入內地。
3.特指為調整工業布局,把沿海的一些工廠遷往內地。
1.在多邊形內與多邊形的各邊相切的圓叫該多邊形的內切圓。
1.指宮中的姬妾。
1.部隊以及有外勤工作的機關﹑企業稱在內部進行的工作。
2.從事內勤工作的人。
1.指正妻之居室。
2.泛指內室。
1.謂性格內向。
1.指光祿勛或光祿寺卿。因其所掌乃宮內事務,故稱"內卿"。
1.內在的情欲或情感。
2.實情;內部情況。
1.見"內娶"。
1.亦作"內取"。
2.謂諸侯娶國內大夫之女。
1.內部的仇怨。卻,通"隙"。
燃料在氣缸內燃燒而產生動力的熱力發動機。常見的往復活塞式內燃機主要由氣缸、活塞、連桿、曲軸等組成。燃料與空氣混合后在氣缸內燃燒,產生的高溫高壓燃氣在氣缸內膨脹,推動活塞做功,再通過曲柄連桿機構輸出機械功。按所用的燃料分,有汽油機、柴油機、煤氣機等。具有熱效率高、功率和轉速范圍寬、配套方便、機動性好等特點,是使用最廣的動力機械。
1.同"內傷"。
2.壤,通"傷"。
①古代泛指妻妾今及其死也,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而內人皆行哭失聲◇專用來對人稱自己的妻子這是內人,她很少參加這樣的晚會。②宮中女官;宮女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太后使內人問之。
1.唐時宮中女伎藝人家在教坊,其家稱"內人家"。
1.內心怯懦。
1.謂在朝中任職。
1.物件里面所包容的東西。
2.事物內部所含的實質或意義。
3.哲學名詞。指事物內在因素的總和。與"形式"相對。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無形式的內容,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形式依賴內容,并隨著內容的發展而改變。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內容,影響內容,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對內容的發展起有力的促進作用。內容和形式是辯證的統一。
內容指構成事物的一切內在要素的總和;形式指事物內在要素的結構或表現方式。內容包括事物的各種內在矛盾以及由這些矛盾所決定的事物的特征、運動的過程和發展的趨勢等。內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礎。同一種內容在不同條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同一種形式在不同條件下可以體現不同的內容。內容與形式互相聯系、互相制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內容決定形式,形式依賴于內容,并隨內容的發展而發展。形式對內容的發展起著促進或阻礙的作用。內容活躍,形式相對穩定,兩者既相適合又不絕對適合。
1.北魏官名。皇宮中衛隊長官。
1.謂宮花。
1.謂穎慧天然,蘊而不露。
1.明代以今河北境內沿內長城的居庸關﹑紫荊關﹑倒馬關為"內三關"。
1.北魏宮中宿衛官。
1.清官署名。清天聰十年,置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內國史院掌記注詔令,編輯實錄﹑史書,撰擬郊祀祝文﹑誥命冊文等事。內秘書院掌外交文書及敕諭祭文。內弘文院掌注釋歷代行事善惡,進講∠稱"內三院"。康熙九年改為內閣。
1.謂大門以內的喪事。
1.中色,中央之色。
1.即內供奉。大內道場的僧職。始于唐肅宗至德元年。
1.宮扇。宮廷儀仗用的扇子。
1.舊稱皇后的膳食。
1.心中悲痛。
2.中醫學名詞。指七情過極﹑勞累過度﹑飲食不調等原因所引起的臟氣損傷。
3.中醫學名詞。泛指因跌﹑打﹑擠﹑碰等引起的血﹑氣﹑臟腑﹑經絡等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