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國名。三韓之一。在今朝鮮半島南部◇為百濟所滅。
1.刑罰;處罰。
1.法令;宗教戒律。
2.指科舉取士之法。
1.見"科范"。
1.儀式;規格。
2.亦作"科泛"。指戲曲程式動作。
3.圈套;機謀。
1.用禁令刑律加以防范。
1.向人示意的動作﹐行為。
2.猶科派。
3.科舉中式之年分。
1.猶科派。
1.蠶桑工具之一種。用于砍除桑樹繁枝。
1.指關于征發賦役的規章。
1.科舉制度中﹐府州縣舉薦人才進入國子監習業﹐謂之"科貢"◇亦泛指科舉。
2.指貢生。
1.修剪枝蔓﹐芟除蕪穢。
1.謂差役派遣。
1.科第。
1.征集。
1.指登科錄之類。
2.指明清時代六科給事中官署中的簿冊檔案。
1.估量;計算。
科學技術高~ㄧ~資料 ㄧ~工作者。
1.猶科頭。
1.謂由科舉及第而取得入仕的資格。
2.指科舉制中的等第資格。
1.減少賦稅數額。
1.查檢。
1.衡量簡擇。
1.謂減少征稅數額。
1.剪除腳指甲。
科學教育~片ㄧ~戰線。
科學教育影片的簡稱。
1.見"科教片"。
1.指道教打醮齋戒等儀式。
1.依科條結案定罪。
2.盤繞發辮而成的頭髻。
1.修道的戒律﹑法規。
1.謂通過科考取得進士出身。
1.戒律;禁令。
1.佛教語。謂法師按宗派的家法判析經典的內容體系和結構。
1.窠臼。
1.隋唐以來封建王朝設科取士而定期舉行的中央或地方級考試。
1.明清科舉制﹐一般每三年考試一次﹐舉行科舉考試的年分﹐稱"科舉年"。
1.謂分條列出。
1.謂科征聚斂。
1.審理判決。
1.指封建王朝官員的品級爵位。
1.明清科舉﹐鄉試前由學官舉行的甄別性考試。生員達一定等第﹐方準送鄉試。
2.指科舉考試。
1.征發財物人力。
1.猶條例。
1.猶科派。
2.湊份子。湊集由眾人負擔的錢物。
1.法令;律條。
1.法令;法律。
2.指音韻格律。
1.官府于民間定額征購物資。
1.征購。
1.政府依法專賣。
指缺乏科學常識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