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美玉的光采。
2.比喻雪光。
3.比喻文采。
1.學校的學生。
2.引申為學徒。
1.即太學。古代中央政府設立的國學。
1.教師。亦以稱府﹑州﹑縣學學官。
1.教學的時間單位。也稱課時。指一節課的時間。通常為四十五分鐘或五十分鐘。
1.即學政。
1.即羊眼羹。
1.書香門第。
1.謂由讀書而開始做官。
1.供學生交易的市場。
1.從某人學習并侍奉之。
1.學校的房舍。
1.學問操守。
1.讀書。
2.學習寫字。
1.學文練武。語出《史記.項羽本紀》"學書不成,去,學劍。"
1.同"學淺才疏"。
1.私塾。
1.仿照述說。
指學術上自成理論體系的主張或見解達爾文創立了生物進化學說。
1.指學詩;誦詩。
1.清代學政的俗稱。
1.學校的舊稱。
2.命相家術語,指人面近于耳門之前處。
3.舊指兒童死者合葬處。
1.舊時辦學用的公田,以田地收益作為學校基金。
1.泛指學校。
1.年幼的學生。
1.同"學童"。
2.書僮。
1.跟隨師傅學習技術的青年工人。也叫徒工。
1.學習玩賞。
1.學習文化知識。
2.學習人文科學或社會科學。
1.古代儒家的修養方法。
1.指學校。
1.學者的行列。
1.教育事務。
1.后漢張楷性好道術,能作五里霧,隱居弘農山中,學者隨之,所居成市。事見《后漢書·張楷傳》◇以"學霧"指學習道術。
個體由經驗或練習引起的在能力或傾向方面的變化,也指變化的過程。是人類和動物普遍具有的活動。按內容可分為認知的、情感的、運動技能的;按是否理解可分為機械學習和意義學習。
研究學習活動中的心理特點及其規律的心理學分支學科。內容有學習的實質、類型、過程結構、學習動機、學習遷移與學習條件等。
1.謂學習武藝。戲,角力。
即系、凇(705頁)。
1.亦作"學仙"。
2.學習道家的所謂長生不老之術。
1.即學政。
1.宋元時期雜藝的一種,以模仿各地方音俗語娛悅觀眾。
1.宋元時期雜藝的一種,以模仿各種聲音與動作娛悅觀眾。
在學校中實施的教育。特點是有固定的場所、專門的教師和一定數量的學生,有一定的培養目標、管理制度和規定的教學內容。按水平可分為初等學校教育、中等學校教育、高等學校教育,按性質可分為普通學校教育、專業學校教育。
1.見"學斆"。
1.學校。
2.猶教化。
1.學問品行。
1.對學友的敬稱。
1.山多大石貌。學,通"礳"。
1.猶效法。
1.學問。
2.指學術。
3.學習的課業。
記錄學生學業成績的書面通知單。在學期或學業結束時,由學校發給學生,便于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