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謚告"。
2.贈謚的制誥。
1.指導;傳授。
2.猶指示。
1.用指尖代筆寫字。為書法藝術的一種。
1.道教傳說,老子生于李樹下,因以李為姓。見晉葛洪《神仙傳.老子》。
①見冪③”(236頁)。②統計中反映各個時期某一社會現象變動程度的相對數。通常指報告期數值對基期數值之比。經濟工作中常用的指數有生產指數、物價指數、生活費指數、貨幣購買力指數等。
函數y=a瑇(x∈r)稱為指數函數。這里a>0,且a≠1。
1.猶解說。
1.指與;指點。
1.指使;嗾使。
1.指定索取。
1.謂上占三光,下知分野。
2.伸指上下左右揮動。道教敕勒之術。
3.講話時助以手勢,態度激切。
4.謂發誓賭咒。
1.指著天﹑日發誓,表白心跡。語本唐韓愈《柳子厚墓志銘》"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
1.見"指天誓日"。
1.手指;指端。亦指腳趾。
簡稱指畫”。中國畫的一種特殊技法。用手指的指肚、指甲以及手掌的掌面蘸水墨或彩色顏料在紙或絹上作畫。
1.見"指途"。
1.亦作"指涂"。
2.謂就道上路。
①期望;希望指望不得|指望重續舊好。②盼頭;所期盼的事情有指望了。
手指末節內側表面的花紋結構。分為弓形紋、箕形紋、斗形紋三類。自胚胎第三個月形成后終身不變,各人不同,各指不同。指紋登記為現代各國普遍采用的人身同一認定手段,是刑事登記的一種。
1.戰國時名家公孫龍所提出的命題。指,指事物的抽象概念;物,指具體事物。
2.指明事物。
1.見"指環"。
1.指摘缺點。語本《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璧有瑕,請指示王。"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有《指瑕》篇。
1.猶言尋找事端,制造分裂。瑕,玉上的斑點。隙,裂縫。
1.對著,向著。
2.指點的方向。
1.謂天以景象示意。
1.指點笑謔或譏笑。
1.《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先主在樊聞之,率其眾南行,亮與徐庶并從,為曹公所追破,獲庶母。庶辭先主而指其心曰'本欲與將軍共圖王霸之業者,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已失老母,方寸亂矣,無益于事,請從此別。'"后用為典實。
1.古時飲宴的勸酒具。刻木為胡人狀,底銳,置盤中,推之不倒,欹側億,定后,視其所指者飲酒。唐元稹有《指巡胡》詩曰"遣悶多憑酒﹐公心只仰胡。挺身唯直指﹐無意獨欺愚。"
1.猶指陳。
1.比喻空想或虛假不實。
1.要旨;要義。
1.猶闡明。
1.指摘議論。
1.役使。
1.旨意,意向。
2.內容意義。
3.稽考其意。指,通"稽"。
1.指點引導。
1.指紋的痕跡。亦指按捺在契約﹑證件﹑單據等處的指紋。
1.用手指作種種姿勢,代表不同字母,進行拼音通意,稱為"指語"。指語又分雙手語和單手語。中國聾啞學校試行的漢語拼音指語為單手語。指語的手勢語總稱手語,都是聾啞人互相交際和交流思想的方式方法。
1.指正告知。
1.謂旨意簡約。
2.約束。
3.指環。參見"指環"。
1.佛教語。以指譬教,以月比法。
1.謂混淆黑白,顛倒是非。
1.指摘;斥責。
1.亦作"指謫"。挑出錯誤,加以批評。
2.指出并摘錄。
1.指為己有,占有。
2.以指排十二支占卜。
1.指揮員和戰斗員的合稱。
1.比喻事理淺顯易明或對事情非常熟悉了解。語出《論語.八佾》"或問秂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朱熹集注"指其掌,弟子記夫子言此而自指其掌,言其明且易也。"
2.比喻事情容易辦。語出《禮記.仲尼燕居》"明乎郊社之義,嘗秂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
3.手指和手掌。
4.抵掌,擊掌。
1.指望依靠。
1.見"指摘"。
1.指示方向的針。亦指鐘表指示時間或儀表指示度數的針。
2.比喻辨別方向的依據。
①指出并改正錯誤這一現象是我們竭力想要指正的。②指教訂正請讀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