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乎情理。
2.滿意,符合心意。
1."六書"之一。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
1.用象拉的車。
1.指高僧。佛教稱高僧為"法門龍象",故名。
1.佛教謂"象法"住世之域。即弘揚佛法所及的國土。
1.謂用形象化的語言文字闡明玄妙深奧的道理。
1.象房。
1.象鼻。一種珍味。
1.即象車。
2.懸起圖象以揭露秘事。
3.佛經的代稱。
1.猶法則。
1.跡象,征兆。
1.謂列象騎為戰陣。
①以具體的事物體現某種特殊意義紅色象征革命。②用以體現某種特殊意義的事物鴿子是和平的象征。
1.以象征主義為創作方法的文藝流派。
1.十九世紀末葉在法國興起的頹廢主義文藝思潮中的一個主要流派。其理論基礎是主觀唯心主義,認為現實世界是虛幻的﹑痛苦的,而"另一世界"是真的﹑美的。要求用晦澀難解的語言刺激感官,產生恍惚迷離的神秘聯想﹐形成某種"意象",即所謂"象征"。法國象征派詩人以馬拉美﹑魏爾倫等為代表;戲劇方面以梅特林克為代表;美術方面以摩羅為代表。
1.佛教語。象法﹑正法的合稱。
1.古時以象牙做的掻頭用具,亦用之為首飾。
1.繪制的物象。指圖畫。
2.指象形文字。
1.象牙制的梳子。
1.謂近乎智者。
1.古代酒器名。
1.見"象箸"。
1.亦作"象?"。亦作"象櫡"。亦作"象筯"。
2.象牙制作的筷子。
1.見"象箸"。
1.象牙裝飾的置放食品的器具。
1.古代的一種酒器,其形如象或鳳凰。一說以象牙飾尊。
1.象和龜。古謂象﹑龜皆為祥瑞,帝王有道則現。
2.一種大龜。生活在山地近水源處,以仙人掌等植物及小動物為食。頭大,頸長,四肢強壯,力大可載數人而行。分布于南太平洋島嶼,現已很少。
1.官廳。古官廳設缿筩以受告﹐因稱。
1.見"缿筩"。
1.亦稱"缿筒"。
2.古代官府接受告密文書的器具。
1.草木茂盛貌。
1.茂密貌。
1.草木茂盛貌。
2.散亂。
1.橡樹果實。
1.容貌姿態。
2.指流露某種思想或情況的神色﹑表情。
1.佛教語。正﹑像﹑末"三時"之一。謂佛去世久遠,與"正法"相似的佛法。其時道化訛替,雖有教有行而無證果者。"像法"的時限說法不一。一般認為在佛去世五百年后的一千年之間。見《大集經》。
1.指佛寺。
1.舊時俗稱少年男伶旦角。
1.佛教指像法的末期。
1.一種將照片夾在其中供陳設用的生活用品。多以玻璃或透明化學制品做成。
1.即像法。亦泛指佛法。
1.模仿。
1.長相,容貌。
1.石刻的畫像銘文。
1.鄭重;隆重。
2.合格。
3.體面好看。
1.照片。
1.活象;好象。
1.謂似乎真有其事。多用以形容小題大作或裝腔作勢的樣子。
1.《楚辭.招魂》"天地四方,多賊奸些,像設君室,靜閑安些。"朱熹集注"像,蓋楚俗,人死則設其形貌于室而祠之也。"蔣驥注"若今人寫真之類,固有生而為之者,不必專指死后也。"后稱所祠祀的人像或神佛供像為"像設"。
1.仿天然產物制作的花果人物等工藝品,因形態逼真如生,故稱。
2.引申指中看不中用的人。
3.以說唱為業的女子。
1.即相聲兒。借指滑稽虛假的言辭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