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寒儉。過度節(jié)儉。
1.見"言行計從"。
1.談?wù)摡r說。
2.指議論為政之道。
1.用語言來闡揚德教。
1.言官的職位。
1.說話顛三倒四。
1.言辭合適。
1.說定。
1.言行。
1.指始發(fā)之言。
1.晤面交談﹔應(yīng)對。
2.指不用典故的對偶句。
1.話說多了一定有失誤。語本《鬼谷子.本經(jīng)符》﹕"言多必有數(shù)短之處。"
1.話多易出問題﹐以致言行不一﹐使品行受損害。
1.見"言多傷行"。
1.見"言而無信"。
1.亦作"言而不信"。
2.說話不講信用。
1.說話守信用。
1.同"言出禍從"。
1.謂言論正直而行為圓滑。
1.謂言行為人表率。
1.謂言行高潔。
1.說的話不被采納。語出《論語.衛(wèi)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1.用委婉的語言示告。
1.謂以言服人。
1.指詔書。
1.古官名。指宗伯之屬。
1.說話不知輕重﹐沒有分寸。
1.訴訟﹔控告。
1.據(jù)君王言辭寫成的文告。
1.謂陳述功績。
1.看。言﹐助詞。
1.諫官。
1.回歸。言﹐助詞。《詩.周南.葛覃》﹕"言告師氏﹐言告言歸。"一說為我歸。毛傳﹕"言﹐我也。"
2.《詩.周南.葛覃》有"言告言歸"之句﹐因以"言歸"指《詩.葛覃》篇。
1.同"言歸于好"。
重新和好他們鬧翻過一次,已言歸于好了。
1.把話頭轉(zhuǎn)到正題上來。原為舊小說﹑話本中常用的套語。
說話浮夸,超過其實際能力言過其實,不可大用。
1.講和。
1.言語和順﹐情意相諧。
1.說話﹔談話。
1.說笑。
京劇演員。北京人。蒙古族。言菊朋之女。十二歲學(xué)青衣和武旦。1943年拜梅蘭芳為師。嗓音圓潤,文武戲兼長,并能昆劇。擅演《花木蘭》、《玉堂春》、《生死恨》等劇。曾任上海市戲曲學(xué)校副校長。
1.語言簡練﹐含意豐富。
1.見"言簡意賅"。
言辭簡明,意思完備寫得言簡意賅,不愧是大手筆。
1.言辭簡練﹐含意深刻。
1.進(jìn)言規(guī)勸。
1.說﹔談?wù)摗?/p>
用話語引導(dǎo)、教育人言教不如身教。
1.《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jì)﹐二十余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游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后以"言金"指言辭貴重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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