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鳥倦于飛翔。
1.亦作"式法"。
2.法度﹐規章。
3.占卜之法。《漢書.藝文志》五行家有《羨門式法》二十卷。
1.亦作"手稿"。
2.作者手寫的原稿。
1.徒手格擊。
1.工匠。
2.手藝。
3.靠手的技能做出的工作。
4.用手操作。
5.舊時中小學課程之一◇改稱勞作或勞技。
1.維吾爾族民間舞蹈。流行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多為女子獨舞,用手鼓伴奏,舞者能隨鼓點的變化舞出不同的姿態。表情豐富細膩,動作柔軟靈活。主要表現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的歡快情緒。
1.手銬。
1.筆。
1.親筆書札。
1.猶執筆。
1.手上的雕青記號。
2.用手作姿勢為記號來表示意思。
1.宋時一種屯守河道的軍隊。因在軍人手上雕青為號,故名。
1.方言。兇惡。
1.碑名。在山西省靈石縣。傳說唐崇徽公主手痕印在石上,故名。
1.謂行事不加節制或不能自止。
1.三國魏嵇康所作《四言贈兄秀才公穆入軍詩》之十四,有"目送歸鴻,手揮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之句,謂一面仰視飛鳥,一面揮手彈琴,手眼并用,無不自如◇以"手揮目送"比喻行文得心應手。
1.猶手教。稱人手書的敬詞。
1.木工。
1.即手磬子。
1.亦稱"手提機關"。
2.即輕機關槍。
1.亦作"手跡"。亦作"手跡"。
2.親手寫的墨跡。
3.親自從事;親手去做。
4.手印在物體上的痕跡。唐李山甫有《陰地關崇徽公主手跡》詩"一拓纖痕更不收﹐翠微蒼蘚幾經秋。"參見"手痕碑"。
1.謂動作敏捷。
1.手稿。
1.古代兵器。小戟。
1.親筆寫的書信﹑日記﹑筆記等。
2.指環﹑戒指的別稱。語本《詩.邶風.靜女》"貽我彤管"毛傳"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記過,其罪殺之◇妃群妾以禮御于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
1.見"手技"。
雜技節目。戰國時已流行,稱為跳丸”、跳劍”。演員用手拋接、耍弄球、瓶、盤、刀、劍、碗、帽等各種物件,以在各種姿勢變化中拋接數量多而形體、重量不同的物體者為高。
1.親筆信。
1.書牘;手書。
1.持劍。
2.擊劍。
1.供差遣的小將。
①舉止動作手腳輕捷|手腳笨重。②暗中所做的不正當的行為這件案子已有人做了手腳,一時很難查清。
1.喻廉潔奉公。
1.猶手零腳碎。
1.同"手足無措"。
1.親自教育。
1.拭面或揩手用的巾。
2.今多指毛巾。有的地區指手帕。
1.謂不隨便花錢或給人財物。對手松而言。參見"手松"。
2.謂手頭拮據。
3.謂捆扎東西用力認真。
1.方言。手腕子。
1.手帕;隨身攜帶的小巾。
1.手法訣竅。
1.束縛犯人兩手的刑具。
1.手技熟練。
2.謂動作敏捷,做事快。
親筆書寫(多用于書信中)手泐平安。
1.手紋。
1.親手勞作。
2.人手,勞力。
3.古代官府中擔任雜役的差役小吏。
4.指手力資。
1.唐代一種非正式俸祿的補貼。唐代配給官員勞役,服役者如不當班,可繳代役金,或由度支部門撥錢發給。
1.宋時官署印發給納鹽亭戶的取錢憑證。
1.手指靈巧。謂做事細致而快速。
1.手腳不干凈。謂有小偷小摸行為。
用手投擲的小型炸彈。因早期的手榴彈外形似石榴而得名。一般由彈體、引信組成,有的還帶有手柄。按用途可分為殺傷手榴彈、反坦克手榴彈、特種手榴彈(包括燃燒、照明、毒氣等)。主要用于殺傷和摧毀近距離的有生目標和裝甲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