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形容物體呈稀爛的糊狀。
1.根據(jù)事物特征而命之名。
1.即墓志銘。
詩集。徐志摩作。1925年出版。收詩五十五首。作品抒發(fā)了詩人的理想和熱情,也流露出對勞動人民的同情。形式活潑,節(jié)奏明快,注重音樂的美和詩句的格律化。其中名篇有《雪花的快樂》、《為要尋一顆明星》、《沙揚娜拉》等。 【志摩的詩】詩集。徐志摩作。1925年出版。收詩五十五首。作品抒發(fā)了詩人的理想和熱情,也流露出對勞動人民的同情。形式活潑,節(jié)奏明快,注重音樂的美和詩句的格律化。其中名篇有《雪花的快樂》、《為要尋一顆明星》、《沙揚娜拉》等。
1.心意;思想。
1.精衛(wèi)鳥的別名。
不甘落后,力求達到一定目的的決心和勇氣。是有理想、有信心的表現(xiàn)。有志氣的人,往往奮斗目標明確,意志堅定,不怕各種困難。越是在困難落后的條件下,越是能顯示志氣的精神、力量。
1.心情。
1.小步行走。
2.猶志趣。
意向;志向和興趣鄙人志趣在漁樵|各人志趣不同,不要強求一律。
1.指守志隱逸之士。
1.識認。
1.志向;理想。
1.即墓志。放在墓中刻有死者傳記的石碑。
1.思想意識;見解。
1.練習(xí)用的箭,無鏃。
有遠大志向并有節(jié)操的人志士仁人|愛國志士|志士不忘在溝壑|志士惜年,賢人惜日,圣人惜時。
1.抱負。
1.記事之書◇指記載地方的疆域沿革﹑典章﹑山川古跡﹑人物﹑物產(chǎn)﹑風俗等的書。志,通"識"。
2.指正史中記載典章制度的篇章。
1.情志,懷抱。
彼此志向相同,思想、興趣一致他們不僅是生活上的伴侶,而且是志同道合的戰(zhàn)友。
1.志向抱負。
1.告誡。
1.競爭﹔爭論。諍﹐通"爭"。
1.直言規(guī)勸的言論。
1.競爭好勝的意氣。諍﹐通"爭"。
1.古代傳說中的矮小之人。諍﹐通"靖"。
1.喻正直之言。
1.直言諫諍之士。
1.爭辯﹔爭論。諍﹐通"爭"。
1.爭訟的淵藪。諍﹐通"爭"。
1.訴訟。諍﹐通"爭"。
1.爭高下之心。諍﹐通"爭"。
1.謂對友人直言規(guī)勸而使之心服。
1.直率地規(guī)勸人改正過錯的話。
1.見"諍懨"。
1.直言規(guī)勸和引導(dǎo)。
1.能直言規(guī)勸的朋友。
1.爭執(zhí)。諍﹐通"爭"。
1.謂爭著采取治國之道。諍﹐通"爭"。
1.能直言勸諫父親的兒子。
1.戰(zhàn)國時筑鄭國渠的鄭國與漢武帝時筑白渠的白公的并稱。
2.鄭國渠和白渠的并稱。在今陜西省境。
即鄭燮”。
1.《后漢書.郡國志四》"﹝東萊郡﹞不其侯國,故屬瑯邪"劉昭注引晉伏琛《三齊記》"鄭玄教授不其山,山下生草大如?,葉長一尺余,堅刃異常,土人名曰康成書帶。"后以"鄭草"為書帶草的別稱。
明清之際收復(fù)臺灣的名將。本名森,字大木,福建南安人。鄭芝龍子。隆武帝賜姓朱,號國姓爺”。永歷帝封為延平郡王。1646年勸阻其父降清不成,起兵抗清。以金門、廈門為根據(jù)地,連年出擊粵、江、浙等地。1659年與張煌言合兵,進入長江圍攻南京,兵敗后退守廈門。1661年,率軍在臺灣南部登陸,攻克荷蘭殖民者的巢穴赤嵌城(今安平)。次年,荷蘭總督投降,臺灣重歸祖國。他在臺灣建立行政機構(gòu),推行屯田,促進了當?shù)氐慕?jīng)濟發(fā)展。
1.春秋末年越國美女名。相傳曾與西施同時被越王勾踐獻給吳王夫差為妃。
1.指鄭公風。
2.《詩》十五國風之一。
跳高運動員,運動健將。山東濟南人。女。1957年跳過177米,打破女子跳高世界紀錄,成為中國第一個打破世界紀錄的女運動員。1959年獲國家體育運動榮譽獎?wù)隆?/p>
1.漢經(jīng)學(xué)家鄭玄與服虔的并稱。
1.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河南鄭州黃河決口,清政府借口治河,頒布了"鄭工事例",有錢的人按此"事例"可以捐官,叫做"鄭工捐"。
1.傳說中得神助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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