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譏諷~的筆調。
1.《西京雜記》卷二"匡衡字稚圭,勤學而無燭,鄰舍有燭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書映光而讀之。"后因以"偷光"謂家貧而苦讀。
2.猶偷情。
1.奉承拍馬。
2.指對人關切。元曲中多指暗中撮合男女私情。
3.喻偷情。
1.見"偷漢子"。
1.謂女人與人通奸。
1.茍且迎合。
1.亦作"偷合取容"。
2.謂茍且迎合以取悅于人。
1.見"偷合茍容"。
把不同的概念當作同一個概念來使用。是一種違反同一律的邏輯錯誤。偷換概念就有可能偷換思維對象,造成文不對題,還有可能產生錯誤的推理。
通常指在證明過程中把需要證明的判斷偷換為另一個判斷。例如,本應證明美術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卻去證明生活中到處都有美”。反駁中把需要反駁的判斷偷換為另一個判斷,也是偷換論題。
1.偷生,茍且求活。
1.謂本想占便宜,反而吃了虧。
1.見"偷雞摸狗"。
1.亦作"偷雞盜狗"。
2.指偷竊。
3.指背著自己的配偶和他人搞男女關系。
1.《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塞侯直不疑者,南陽人也。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覺,妄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而告歸者來而歸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慚,以此稱為長者。"后指被誣不辯,久而得白為"偷金"。
1.猶偷眼。
1.猶竊位。
1.猶刻薄。
1.偷閑,抽空。
1.茍求快樂。
貪圖安逸、省事,逃避應干的事辛勤做活,從不偷懶。
1.貪圖享樂。
比喻暗中玩弄手法,改變事物的性質和內容,以假代真趁老人病危,他買通律師,偷梁換柱,把遺囑改了。
1.方言。指夜雨。
1.偷稅漏稅。
1.謂任官不盡職,徒受俸祿。
1.以不正當手段索取。
1.巧黠諂媚以取悅于人。
1.靡衣偷食。亦指奢侈的生活。
1.茍免。
1.指鄙薄衰敗的風俗。
1.怯懦。
1.謂裝扮成年輕人。
1.逢迎諂媚。
1.見"偷儒"。
1.佛塔。梵語stupa的音譯。
1.猶偷情。
1.澆薄。
1.澆薄巧詐。
2.取巧。
1.盜竊。
2.猶茍得。
1.偷竊還沒有黃熟的谷麥之類莊稼。
暗中與人戀愛或搞男女關系。
1.唐元稹《連昌宮詞》"李謨攌笛傍宮墻,偷得新翻數般曲。"自注"又玄宗嘗于上陽宮夜后按新翻一曲,屬明夕正月十五日潛游燈下■聞酒樓上有笛奏前夕新曲,大駭之。明日密遣捕捉笛者,詰驗之,自云'某其夕竊于天津橋玩月,聞宮中度曲,遂于橋柱上插譜記之。臣即長安少年善笛者李謨也。'玄宗異而遣之。"后常以此事入詩詞戲曲。清洪升《長生殿》有《偷曲》一出,即言其事。
1.竊賊。
2.謂偷漢子。
1.猶盜竊。
1.竊取榮祿。
1.茍且容身于世。
1.亦作"偷懦"。
2.茍且懶惰。
茍且地生存著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
1.唐宋詞曲術語。唐代絕句多配樂歌唱。歌唱常用和聲﹑散聲﹑偷聲等方法以調節曲調的抑揚緩急。偷聲,即在一句中偷去一字。如唐張志和《漁歌子》詞第三句"青箬笠,綠蓑衣",劉禹錫《瀟湘神詞》第一句"斑竹枝,斑竹枝",都是把七字句省去一字,分為三字二句。因而偷聲﹑減字常連用。宋楊無咎《雨中花令》詞"換羽移宮﹐偷聲減字﹐不顧人腸斷。"清金農《五月二日吳孝廉瀚上舍濂招飲……醉成此詩》"君家兄弟工譜曲﹐減字偷聲皆樂録。"又古人依譜填詞,雖有一定格式,但在聲腔上仍可自由伸縮。如《木蘭花》上下闋原是各押三個仄韻,后來填詞者不但把上下闋的第三句各減去三字,并且將三﹑四兩句的仄韻改為平韻,就好象這個平韻是從別處偷取來的,所以叫偷聲。新調《木蘭花》因而另名《偷聲木蘭花》。
2.形容暗地小聲說話。
1.輕聲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