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愕怡"。
2.驚視。
1.見"酒盞"。
1.與人角飲,較酒量大小。
1.《周禮》官名,掌有關酒的政令,為酒官之長?!吨芏Y.天官.酒正》"﹝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鄭玄注"酒正,酒官之長。"后用以稱朝廷的酒官。
1.有關酒的釀造﹑買賣及稅收等方面的政令。
2.酒令。
1.亦作"酒巵"。
2.盛酒的器皿。
1.見"酒卮"。
1.酒錢。直,通"值"。
1.即酒簾。
1.酒和肉。亦泛指菜肴。
1.同"飲中八仙"。
2.指唐代酷好飲酒的李白﹑賀知章﹑李適之﹑汝陽王李琿﹑崔宗之﹑蘇晉﹑張旭﹑焦遂等八人。
1.飲酒的樂趣。
1.漢應劭《風俗通.怪神.世間多有見怪驚怖以自傷者》載杜宣赴飲,見酒杯中似有蛇,酒后胸腹痛切,多方醫治不愈◇知杯中之蛇為壁上赤弩照于杯中之影,病遂愈。《晉書.樂廣傳》亦有類似記述◇用"酒中蛇"為因疑慮而引起疾病之典實。
(~兒)小酒杯。也作酒鐘。
1.酒器。小者如酒杯,用來取飲;大者如酒甕,用來貯酒。
1.泛指酒器。
1.酌酒用的注子。
1.猶酒食。
2.借指酒席。
1.酒和茶。
1.酒初熟時的部分稠汁。
2.造酒的工匠。
1.酒糟。
1.酒稅。
1.飲酒過量而神志不清,失態。
2.謂以酒浸漬食物。
1.見"酒樽"。
1.亦作"酒尊"。亦作"酒罇"。
2.古代盛酒器。
1.見"酒樽"。
1.舊時勸酒的歌伎。
1.猶酒席。
1.指酒店內的座位。
1.昔日親愛之情。
2.指從前所親愛的人。
1.從前的職位。班﹐位次。
1.昔日所居的陋屋。
1.舊稿。
歷時較久、時犯時愈的??;宿疾~復發。
1.舊欠。
1.昔日的法度。
2.從前的常態。
1.舊時的女樂。
1.昔時的歌詠。
1.老臣。
1.耆舊;老臣﹐舊臣。
1.舊紙幣。
1.主要指歐﹑亞﹑非三洲。相對十五世紀末歐洲人所發現的新大陸(美洲)而言。
1.謂先人的德澤;往日的恩德。
2.指德高望重的老臣。
3.昔日的德行善績。
曾經去過或生活過的地方~重游。
1.舊宅。
1.舊時的制度﹑法則。
2.古代的典籍。
3.老典故。
故都。
1.老對手。
1.過去的仇恨。
2.以往的過失﹑罪惡。
1.昔日的恩情。
1.同"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