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
1.仁與智。
2.仁愛而多智。
1.《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后以山水宜人的住處為"仁智居"。
1.《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后以"仁智樂"指遨游山水的樂趣。
1.對兒子的愛稱。
1."六壬"與"遁甲"的并稱。
1.傳說中掌溫泉的水神名。
1.見"壬夫"。
1.奸人,邪佞者。
1."六壬"和"奇門"的并稱。
1.奸人﹑佞人。指巧言諂媚﹑不行正道的人。
2.肢體不正的人。
1.秂禮與嘗禮的并稱。周禮,夏祭曰秂,秋祭曰嘗。古代常用以指天子諸侯歲時祭祖的大典。
1.古代對天神﹑祖先的大祭。
1.天子祭祀始祖和天神的大典。
1.秂祭時所用的音樂。
1.秂祭之禮儀。
1.猶秂祭。
1.古代帝王祭祀始祖的一種隆重儀禮。或秂祫分稱而別義,或秂祫合稱而義同,歷代經傳,說解不一。章炳麟以為,"秂祫之言,讻讻爭論既二千年。若以秂祫同為殷祭,祫名大事,秂名有事,是為秂小于祫,何大祭之云?故知周之廟祭有大嘗﹑大焌,有秋嘗﹑冬焌。秂祫者大嘗﹑大焌之異語。"詳《國故論衡.明解故下》。
1.隱忍住情愛,不使外露。
1.殘忍暴虐。
1.殘忍狂悖。
1.見"忍辱草"。
1.忍受恥辱。
1.忍受恥辱。
1.忍受順從。
1.忍心。得,語助辭。
1.佛殿。
1.殘忍狠毒。
1.忍住脾氣。
1.亦作"忍垢"。亦作"忍訽"。
2.忍受恥辱。
1.見"忍詬"。
2.忍受污垢。
1.見"忍詬"。
1.謂堅守古道。
1.猶忍耐。
1.殺害。
1.堅決節制。
1.見"忍俊不禁"。
忍住笑;含笑掩口忍俊|忍俊而答。
不能忍住笑;笑出來看這孩子天真可愛的樣子,真叫人忍俊不禁。
1.見"忍俊不禁"。
1.見"忍辱鎧"。
1.殘忍苛刻。
1.認可。忍,通"認"。
1.抑制食欲。
1.經得起艱苦的工作和生活。
1.殘忍暴虐。
2.忍受慘痛。
1.忍住羞愧。猶言厚著臉皮。
1.忍住眼淚,不使流出來。
1.猶忍死。
1.忍耐。
1.把痛苦的感覺或某種情緒抑制住,不使表現出來。亦謂在困苦的環境中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