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賞罰?!秶Z.越語下》"德虐之行,因以為常。"韋昭注"德,有所懐柔及爵賞也;虐,有所斬伐及黜奪也。"一說謂救活人與殺死人。
1.謂自己的才能德行與所居的名位不相副。
2.不在其位。
1.無謂﹐沒有意義﹐不合道理。
2.猶言并非說。
1.不是同族的人?!蹲髠鳎晒哪辍珐s"《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晉書.江統(tǒng)傳》﹕"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tài)﹐不與華同。"后用以指門第不相當的人。
與物質文化”相對。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chuàng)造的各種精神文化。大體上可分為三個部分(1)與自然環(huán)境相配合和適應而產生的,如自然科學、宗教、藝術、哲學等;(2)與社會環(huán)境相配合和適應而產生的,如語言、文字、風俗、道德、法律等;(3)與物質文化相配合和適應而產生的,如使用器具、器械或儀器的方法等。
1.佛教謂無色界第四天的禪定。諸天之最勝者。即非有想非無想定。
1.佛教語。即三界中無色界第四天。此天沒有欲望與物質﹐僅有微妙的思想。
1.見"非想非非想處天"。
1.詆毀﹑反對孝道。
譏笑 受人~。
1.邪心。
1.不正當的行為﹔惡行。
1.《六韜.文師》載﹕文王將往渭水邊打獵﹐行前占卜﹐卜辭曰﹕"田于渭陽﹐將大得焉﹐非龍非彲﹐非虎非羆﹐兆得公侯。天遣汝師以之佐昌。"后果見太公坐渭水邊垂釣﹐與之語而大悅﹐遂同車而歸﹐拜為師。古熊羆連稱﹐后遂以"非熊"為姜太公代稱。
1.指隱士將被起用的預兆。
1.見"非煙"。
1.謂不急之務。
2.佛教語。謂非命之業(yè)。特指非命而死﹐包括橫死(非由前世之業(yè)因﹐實由現(xiàn)世的災難而死)和夭死(人壽皆有定命﹐不得其定命而早死)。
1.《詩.小雅.斯干》﹕"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鄭玄箋﹕"儀﹐善也。婦人無所專于家事﹐有非﹐非婦人也﹔有善﹐亦非婦人也。"后以"非儀"指婦女的是與非﹐善與惡?!犊鬃蛹艺Z.本命》﹕"﹝女子﹞教令不出于閨門﹐事在供酒食而已﹐無閫外之非儀也。"一說為違命專擅﹐無三從之德。參閱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十九。
2.違背禮儀。
1.見"非彝"。
1.亦作"非夷"。
2.不合常規(guī)的法度。
1.不義﹐不合乎道義。
2.不合經義﹐違反經義。
責備無可~。
1.猶言出乎意外。
2.惡意。
1.惡意相犯﹔無故尋釁。
1.猶蜚語﹐流言。
2.無禮的話﹔不正經的話。
不見諸語言文字,但大家都能理解的傳播方法。即通過人們可以感覺到的姿態(tài)、音容、笑貌、氣味、顏色等非語言符號進行傳播。
1.非議和稱譽。
1.怨恨。
1.指慶云。
1.意外的災禍。
1.反對戰(zhàn)爭。
1928年8月,美、法、英、日、意、德等十五國代表在巴黎簽訂的條約。規(guī)定要用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但對于破壞公約的國家并沒有規(guī)定具體有效的制裁措施,因此該公約并無實際意義。
1.猶非難。
1.不但﹔不僅。
1.非其職守﹐不是職權范圍內的事。
智力因素以外全部心理因素的總稱。非智力因素中對學習影響最大的主要有動機、興趣、情感、意志和性格五種基本心理因素。
1.語出《史記.齊悼惠王世家》﹕"深耕穊種﹐立苗欲疏﹔非其種者﹐鉯而去之。"原指植物的異株﹑劣種◇用以指異民族﹐含有鄙意。
1.周時人﹐也寫作飛子﹐善養(yǎng)馬。周孝王召使主養(yǎng)馬于沠水﹑渭水之間◇封于秦(今甘肅張家川東)﹐為周的附庸﹐邑之秦﹐使復續(xù)嬴氏祀﹐號曰秦嬴﹐是為秦始封之祖。
1.誹謗﹔詆毀。非﹐通"誹"。
1.非同族之人。
1.強加之罪﹔無罪。
1.往來貌。
2.香氣盛貌。
鮮紅兩頰~ㄧ~的晚霞。
1.指紅色和綠色的官服。
1.紅色官服。
1.紅色衣服。
1.桃花。
桃色新聞影壇~。
1.古代朝官的紅色品服。
2.借指官吏。
3.紅色衣服。
1.見"緋魚袋"。
1.指緋衣與魚符袋。舊時朝官的服飾。唐制五品以上佩魚符袋,宋因之。
1.指紅色和紫色官服。古時高官所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