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排調》"孫子荊年少時欲隱,語王武子當枕石漱流,誤曰漱石枕流。王曰'流可枕石可漱乎?'孫曰'所以枕流,欲洗其耳;所以漱石,欲礪其齒。'"后以喻隱居山林。
1.巍峨開闊貌。
1.百官朝會時領班,管理百官朝會位次。唐制,以監察御史二人任其事。宋制,由參知政事﹑宰相分日押班。
2.內宮女官的首領。
3.伶人的領班。
1.押租。
1.陪伴客使。
2.壓抑,羈絆。
1.簽發布告文書。
1.亦稱"押牌寶"。
2.賭博的一種。猜測寶上所指的方向下注。
1.押出交保。
1.營造商人于投標前所納的保證金。
1.見"押不蘆"。
1.亦稱"押不盧"。
2.來自阿拉伯語yabruh或abruh(波斯語jabrūh),草名。產西方。有毒。具有催眠麻醉作用。傳說能起死回生。
1.舊時押解犯人或押送賦稅的差役。
1.沖撞。
1.牢獄中刑械之一。俗稱編床。
1.以衣物等向當鋪抵押借錢。亦指收受抵押物取利的典當行業。
1.執掌大旗的旗手。古代儀仗侍衛之一。
1.舊時行為抵押品的田地。使用權并不轉移,只用作償還債款本息的擔保。
1.舊時稱規模較小的當鋪。
1.押送。
1.宋代禁軍中比兵高一級的軍士。
1.亦稱"押尾"。
2.署名于法書兩紙首尾縫間。
1.舊中國商業企業中被雇職工繳納的保證金。始于外商在華開設的洋行。其后華商亦有采用。如店員受雇于商店﹑人力車工人向車行租車,均須繳納押柜。又,舊中國水﹑電﹑煤氣等公用事業向用戶收取的水表﹑電表等的保證金,亦稱押柜。
1.押字;簽字。
1.押字。因用草書,其形體稍花,故稱。
1.帖黃的別稱。
1.典當或抵押的價格。
1.坐于榻角。唐中書﹑門下兩省官上事之制。
1.指書畫上名號后或在低處邊角上所用的印。
2.在重要電報的末尾署以發報者的密碼。
1.監督解送。
2.監督解送犯人的人。即解差。
做抵押用的錢鈔因病住院要先付押金。
1.商業用語。以貨物或有價證券等做抵押向銀行或錢莊借款。亦指用以上方式借得的款子。
2.預先付款。亦指預付的款項。
1.宋元時稱管理監獄。
1.唐楊國忠所創以任官年限久者得優先授官之例。
1.押送;率領。
2.執掌;管領。
1.即押司。
1.監督宣讀詔書。唐宋任命大臣的詔書用黃白麻紙,故以麻為詔書的代稱。
1.見"押寶"。
1.舊時司法機關羈押刑事被告人所用之憑證。
1.軍巡鋪的頭目。
1.抵押期限。
1.木匣藏券。
1.簽名;畫押。
1.水路運輸的押運人。
1.宋時辦理文書,獄訟的地方胥吏,多由當地有產業人戶中差選。
1.押解護送。
1.即壓歲錢。錁子,小金錠或銀錠,舊時作貨幣用。
1.指舊時除夕長輩給小孩的用盤盛的各種禮物。
1.即壓歲錢。
1.賭博的一種。莊家在有蓋的盆內搖骰子,參加者在各門下賭注。開蓋看骰子的點數以定輸贏。
1.吏卒頭目。
2.書籍的題簽。
3.抵押品。
1.見"押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