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省稱"專署"。我國原在省﹑自治區下的專區設立的派出機關。代表省﹑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督促﹑檢查﹑指導所轄縣﹑市人民委員會的工作﹐并辦理上級人民委員會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1978年憲法改稱"行政公署"。
1.猶治行,政績。
①指屬于判斷、推理等活動的(跟‘感性’相對)~認識。②從理智上控制行為的能力失去~。
1.猶理短。
1.猶體恤。
宋明時期的唯心主義哲學思想。包括以周敦頤、程顥、程頤、朱熹為代表的客觀唯心主義和以陸九淵、王守仁為代表的主觀唯心主義。前者認為‘理’是永恒的、先于世界而存在的精神實體,世界萬物只能由‘理’派生◇者提出‘心外無物,心外無理’,認為主觀意識是派生世界萬物的本原。也叫道學或宋學。
1.猶申雪。
1.議論。
1.治理教育。
1.事理的要旨。
2.道理精當。
1.猶處事。
1.公理與正義。
2.指社會道德規范,行事準則。
3.專指儒家的經義。
1.猶引弓。
1.理論,論點。
1.闡述,分析。
1.謂理政的見識。
1.理論﹑見解。
2.道理和含義。
1.彈奏音樂。
2.辨別聲音。
1.猶吟詠。
事情為什么這樣做或那樣做的道理~充足 ㄧ毫無~。
1.說理之言。
1.治理與教化。
1."天理人欲"的省稱。語出《禮記.樂記》"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按,后宋代理學家把"天理"解釋為封建的倫理綱常,"人欲"解釋為人的生活欲望,并認為二者不容并立。
1.伸雪冤屈,揭發奸慝。
1.掌管刑獄的衙門。
1.古代掌管獄訟的官吏。
1.猶天運;氣運。
1.即邏輯。
2.原理法則。
1.清理債務,索債。
1.佛教語。謂由邪見等理惑障礙真知﹑真見。《圓常經》卷上"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尊生》"思索文字忘其寢食,禪家謂之理障。"后指詩作中陷于說理而少情趣的現象。
1.亦作"理棹"。
2.整治船槳。謂行船,啟航。
1.道理令人折服。
1.道理正當,言詞樸直。
1.說理驗證。
1.猶言理所當然。
1.見"理智"。
1.忠恕正直。
2.理由正大﹑正確。
3.亦作"理值"。照料;料理。
4.審理確實。
理由充分,因而說話有氣勢。
1.見"理直"。
1.治獄之官職。
1.謂說理周全。
1.得到治理;治理。
1.義理情致。
1.中醫術語。調理中氣。
1.亦作"理妝"。
2.整理妝飾。
1.猶政績。
1.道理準確。
1.旱蓮的別名。
1.猶鯉庭。
1.見"鯉魚風"。
1.竹制的捕魚器具。狀似簍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