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祥瑞的樹木。
1.社會地位低微的人﹐平庸的人。要﹐通"幺"。《商君書.夜戰》"是故豪杰皆可變業,務學《詩》《書》,隨從外權,上可以得顯,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賈,為技藝,皆以避農戰。"高亨注"或說'要靡當讀為么。《鹖冠子.道端篇》云無道之君任用么,動即煩濁;有道之君在用俊雄,動則明白,彼以么與俊雄討官,與此以豪杰與要靡對言同義。'楊(楊樹達)說'要靡謂細僾之人也。要假為幺。《說文》幺,小也。《小爾雅.廣言》靡,細也。'"一說追逐奢侈者。
1.邀請尋找。
1.重要機密。
1.愛面子。
1.見"要妙"。
1.亦作"要眇"。
2.精深微妙。
3.美好貌。
1.可使喪失生命﹐致命。
2.引申指造成嚴重后果。
3.表示程度已達極點。
4.對已造成的某種困窘局面的埋怨語。
1.見"要"。
1.指統計綱目。
2.重要的頭目。
3.重要的篇目。
1.猶招募。
1.指繁華熱鬧之地。
2.熱鬧。
1.古良馬名。
1.約定日期。
1.契約;盟約。多指以強力脅迫對方訂立的盟約。
1.爭強好勝﹐不甘落后。
1.要訣;關鍵的辦法。
1.重要;要緊。
1.卻是。表示轉折語氣。
1.邀請。
2.猶要挾。
1.審察囚犯的供辭。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1.邀請屈駕。
1.重要的旨趣﹑意義。
1.指重要的官職。
1.指軍事上的要地。
1.顯要人物。
1.要職;重任。
軍事上有重要意義并設置防御工事的戰略據點建都金陵的朝代都以西塞山為扼守長江的江防要塞。
1.撮要刪定。
1.屈曲貌。
2.猶妖嬈。
1.追逐;逐取。
1.限約時間。
1.要領;實質。
2.切要;實用。
3.主要事實。
1.以要挾手段謀取利益或迫使對方滿足自己的某種要求。
1.要訣。
2.重要的事項﹑事情。
1.謂權貴的勢力。常指居要位有權勢者。
1.主要是。
2.大概是。
3.連詞。如果;如果是。
1.訂立盟誓。
2.約法;律令。
1.猶樞要。指重要的地域或職位。
1.重要的策略﹑方法。
2.指方術﹑學術﹑創作等方面的基本內容或要訣。
1.禁約;約定的共同遵守的內容或條款。
2.制約;管束。
1.極言程度的嚴重﹑厲害。
①構成事物必不可少的因素詞匯是語言的基本要素|人物、環境、情節是寫小說的三個要素。②組成系統的基本單元。具有層次性,一要素相對它所在的系統是要素,相對于組成它的要素則是系統。在系統中相互獨立又按比例聯系成一定的結構,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系統的性質。同一要素在不同系統中其性質、地位和作用有所不同。系統中一要素與其他要素差異過大,便會自行脫離或被清除。
1.要挾勒索;強行索取。
1.重要的計劃﹑方針或步驟。
1.見"要途"。
1.亦作"要涂"。
2.遮道;迎于途中。
1.顯要地位。
1.重要的見聞。
2.重要的新聞。
1.主要事務;中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