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仙境或美境。
1.幫助和輔正。
2.陪侍。
1.陪著小心訴說。
1.隨從帝王左右。
1.舊時指陪吃花酒的妓女。
1.賠不是﹔賠禮道歉。
1.祭禮中陪同主祭人行祭。
1.隨從人員。
1.女子出嫁時母家所贈與的財物。
2.舊時指隨嫁到男家的婢仆。
1.陪奉近接。
1.背向洛陽。陪﹐通"倍"。
2.即陪都。
1.陪侍酒席。
1.猶陪綁。
1.苛急的聚斂搜刮。陪﹐通"掊"﹔克﹐通"克"。
1.陪伴客人。
2.主人特邀來陪伴客人的人。
3.指陪襯的人或事物。
1.道歉﹐賠罪。陪﹐用同"賠"。
1.古代為他人助行哭禮。
1.做買賣損失了本錢還欠下債。陪﹐用同"賠"。
1.向人施禮認錯。陪﹐用同"賠"。
1.猶陪臺。
1.嫁妝。
1.陪奩。
1.低級官吏。
1.陪侍。
1.古代指臣子的靈柩葬在皇帝墳墓的近旁。
2.附葬﹐合葬。
1.陪侍警衛皇帝。
1.唐代稱陪嫁的財物。
1.猶陪笑。
1.猶陪隸。
1.陪隸。泛指奴仆。
1.墊賠貼補錢物。陪﹐用同"賠"。
1.舊時嫁女﹐父母要賠送妝奩錢財﹐因目女子為"陪錢貨",含輕蔑意。陪﹐用同"賠"。
1.侍妾。泛指奴婢。
1.認錯﹐賠不是。
1.鳥羽奮張貌。
2.精神奮發貌。
1.陪同玩賞。
1.指陪審人員參加案件的審理工作。
1.公民參與法院審判案件的制度。
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為陪審員參加法院審判工作的制度。各國的陪審制度不盡相同,主要表現在陪審員的職權不同。我國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陪審員在法院執行職務期間,是他所參加的審判庭的組成人員,與法官有同等權利。
1.指輩分或地位低的人在輩分或地位高的人旁邊陪伴侍奉。
2.泛指陪伴。
3.陪伴奉侍之人。
1.陪從祭祀。
2.附祭﹐配享祭祀。
娘家送給新娘嫁妝陪送全套木器家具。也指嫁妝你可別挑剔陪送。
1.陪侍﹐隨從。
1.臣之臣﹐末等奴隸。泛指微賤罪隸。
1.謂不剃度的信士﹐自備費用﹐長期寄居寺院中﹐陪伴僧尼﹑香客供佛閑談。
2.指陪堂的信士。
3.幫閑﹔陪客。
1.元代國子監正科學生以外的旁聽生。
1.謂陪伴著一同進行某項活動。
1.以推官而出任主考官的副手。
1.古山名。《書.禹貢》﹕"熊耳﹑外方﹑桐柏﹐至于陪尾。"孔傳﹕"四山相連﹐東南在豫州界﹐洛經熊耳﹐伊經外方﹐淮出桐柏﹐經陪尾。"《史記.夏本紀》作負尾﹔《漢書.地理志上》作陪尾。所在之地有二說。一說在今湖北安陸北。北魏酈道元《水經注.禹貢山》﹕"陪尾山在江夏安陸縣東北。"一說在今山東泗水東﹐泗水所出的陪尾山。晉張華《博物志》卷一﹕"八流亦出名山﹕渭出鳥鼠﹐漢出嶓冢﹐洛出熊耳﹐涇出少室﹐汝出燕泉﹐泗出陪尾。"其后《隋書.地理志》﹑《大清一統志》及近代學者多從此說。
1.陪侍警衛。
1.陪席﹐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