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易水歌"。
1.指御史臺。
黑龍江支流。上源烏拉河發源于俄羅斯。長890千米。自河口上溯至興凱湖為中俄兩國界河。中下游江寬水深,可通航。盛產大馬哈魚。
1.漢武帝實行和親睦鄰政策,遣江都王之女細君為公主,遠嫁烏孫王昆莫,世稱烏孫公主。見《漢書.西域傳下.烏孫國》。
2.黃鵠的別名。
1.指御史臺。
1.宋蘇軾反對王安石新法,輾轉貶謫,賦詩托諷,被人彈劾,下御史臺問罪。時稱為"烏臺詩案"。事見宋朋九萬《東坡烏臺詩案》◇因以"烏臺舊案"為言官諫臣受迫害的典故。
1.指在御史臺供職者。
1.按察使的別稱。
1.漢代西域烏貪訾離國的省稱。
1.指藤杖。
1.朝見天子進獻貢品。
1.冬季祭祀宗廟。
1.設宴招待賓客。
1.猶犒勞。
1.享受安樂。
1.使臣向朝聘國君主進獻禮物的儀式。
1.獲取利益。
1.享有的名望。
1.敬辭。稱死者活的壽數。
2.猶享世。
1.供祭祀的牛。
1.宴饗使者。享,通"饗"。
1.祭神求福。
1.謂生活過的清閑﹑安逸。
1.奉承上級。
1.饗宴。享,通"饗"。
2.享有食祿。
3.享受祭祀。
1.謂王朝統治的年代。
1.供奉。
1.享有的壽命,謂在世的年歲。
1.享用;受用。
1.祭祀。
2.猶享世。
1.行祭的人。,指后嗣。
1.祭堂,供奉祖宗牌位或神鬼偶像的地方。
1.祭祀。
1.謂行享禮時朝見主國之君。
1.墳前供祭祀的建筑。
1.享受祭品的滋味。
1.祭祀祖先。
1.宴饗。古謂帝王飲宴群臣。
1.享宴。
1.亦作"亨儀"。
2.祭祀的儀式。
1.使用某些東西而得到物質上或精神上的滿足。
1.謂在社會上有所取得。如權利﹑自由﹑聲望等。
2.享受。
1.古代祭祀儀式之一。享,向尸(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獻酒食;右,向尸勸食。
1.受神保佑。
1.謂保有帝位。
1.在社會上取得聲譽。
1.見"享帚自珍"。
1.語出《東觀漢記.光武帝紀》"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比喻物雖微劣,而自視為寶。
1.猶享國。指帝王在位的年數。
1.見"響版"。
1.亦作"響板"。
2.樂器。以石制成,寺觀或家中設于殿前堂上作傳呼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