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學生越過本來應該經過的年級,如由一年級升到三年級。也稱跳班。
1.操秤錘。
2.掌握權柄。
1.謂手執灼熱之物。《詩.大雅.桑柔》"誰能執熱,逝不以濯。"毛傳"濯所以救熱也。"鄭玄箋"當如手執熱物之用濯。"一說,謂苦熱。段玉裁曰"執熱,言觸熱﹑苦熱。濯,謂浴也……此詩謂誰能苦熱,而不澡浴以潔其體,以求涼快者乎?"見《"執熱"解》。
1.謂持寬柔之道。
1.《禮記.檀弓上》"曾子謂子思曰'伋,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于口者七日。'"后以"執喪"為奉行喪禮或守孝之稱。
1.指作儀仗用的器物。
1.掌舵;操舟。
1.猶攝生。謂保護自身。
1.復姓。唐有執失思力。見《舊唐書.突厥傳上》﹑《新唐書.諸夷蕃將傳》。
①工作;掌管某項事情各自執事去了|那些執事的大丫頭,誰不愿意這樣呢。②有差事的人朝之執事,亡非同類|遲衡山貼的祭祀儀注單和派的執事單還貼在壁上。③侍從左右供使喚的人兩處執事領牌交牌的,人來人往不絕。④儀仗全副執事|連前面各色執事陳設,接連一帶擺了三四里遠。
1.主管具體事務者;仆役。
1.謂掌握權勢。
1.猶握手;拉手。
2.亦稱"執手禮"。古代北方少數民族相見時的一種禮節。
3.猶拱手。
1.見"執手"。
1.持守;堅持。
2.猶操守。亦指保持節操。
1.《詩.衛風.伯兮》"伯也執殳,為王前驅。"毛傳"殳,長丈二而無刃。"后以指為皇室效力或作士兵。
1.謂持繩索登車。
2.借稱陪帝王乘車的侍臣。
1.猶捕捉。
1.手執梃杖。指持梃作儀衛前導。宋時,天子于宮中,儀衛有主輦二十四人,輦頭一人穿紫繡袍,執涂金裹銀杖作督領。宰相﹑翰林學士﹑御史則用穿朱衣的吏役呵道,"以梃叩地警眾"。三司副使"唯乘紫絲暖座,從人隊長持破木梃。"
1.拿在手中欣賞。
1.謂施行刑罰。
1.謂拘泥于字面而損害內容。
1.阻止別人做好事。
1.駐扎宿營;安頓休息。
2.止息的屋舍。
1.只是。
1.靜止的水。
1.《南史.徐勉傳》"嘗與門人夜集,客有虞皓求詹事五官。勉正色答云'今夕止可談風月,不宜及公事。'故時人服其無私"。謂只可談風月之事◇以"止談風月"為勸阻他人勿談公事或政事之典。
1.寄居。
1.桂的別名。
1.休息;住宿。
2.停止;停息。
3.古琴曲名。
1.安定。
1.使雨停止。
1.停下來。
1.器名。供放置筷子。
1.亦寫作"只赤"。
2.咫尺。形容距離短。
1.舊時商店招牌招攬生意的用語。意謂同類店鋪僅有這一家◇泛指獨自壟斷或獨一無二。
1.自從。
1.只說;只以為。
1.猶僅有,只有。
2.只好;只能;不得不。
又稱rom”。用特定方式將信息和數據寫入后,不能用指令加以修改,而只能讀出信息和數據的存儲器。在斷電后,內部存儲的信息不會丟失。常用來存放系統程序。在漢字處理系統中,可用來存放漢字的字形點陣數據,形成漢字庫。
1.喻指獨身男女。
1.應該;就該。
1.見"只個"。
1.僅僅顧及。
2.副詞。表示專一不變。
3.副詞。盡管。
1.只顧;一直;一味。
2.盡管。
1.猶就,便。
2.僅可;只可。
3.僅有;剛好。
4.只能;不得不。
1.一只雞。常指菲薄的祭品。
1.指菲薄的祭品。語出《后漢書.橋玄傳》"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后﹐路有經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
2.指簡單的酒菜。
《后漢書·徐稚傳》徐稚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歸葬,稚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設雞酒薄祭,哭畢而去,不告姓名。”李賢注引謝承《后漢書》曰稚諸公所辟雖不就,有死喪負笈(書箱)赴吊。常于家預炙雞一只,以一兩綿絮漬酒中暴干以裹雞,徑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漬綿使有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c07d>票希留謁則去,不見喪主。”后遂以只雞絮酒”指以菲薄的祭品悼念亡友。
1.見"只雞斗酒"。
1.猶言只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