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事物沿襲、發(fā)展、變革的歷程風俗習慣的沿革|其政典沿革,猶約略可考。
1.扎裹胸部。
2.特指舊時年輕女子以布帛緊束胸部,使體型苗條。
3.指女子束胸之物。
1.見"束修"。
1.亦作"束修羊"。
2.用作束修的羊。泛指束修。
1.猶言束身自修。
1.警策,策勵。
1.舊時對鹽政的美稱。
1.環(huán)抱的山崖。
1.猶含煙。
1.腰帶。
2.系腰。
3.以帶緊束腰肢使細。
4.古代建筑學術語。指建筑中的收束部位。
5.指家具上的收縮部位。
1.奉師的酬禮。束,束修。
1.猶收心。謂虔誠。
1.見"束景"。
1.控制;管束。
1.形容漁夫樵子在野外作業(yè)時的艱辛生活。
1.亦作"束藴"。
2.捆扎亂麻為火把。
3.見"木缊請火"。
1.同"束缊請火"。
1.同"束缊請火"。
1.用亂麻搓成引火物,持之向鄰家討火點燃。《漢書.蒯通傳》"臣之里婦,與里之諸母相善也。里婦夜亡肉,姑以為盜,怒而逐之。婦晨去,過所善諸母,語以事而謝之。里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缊請火于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爭斗相殺,請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婦。"《韓詩外傳》卷七亦有此說,"缊"作"藴"◇用為求助于人之典。唐李德裕《積薪賦》"時束缊以請火,訪蓬茨于善鄰。"缊,一本作"藴"。亦省作"束缊"﹑"束藴"。唐駱賓王《上瑕丘韋明府君啟》"是以臨邛遣婦,寄束缊于齊鄰;邯鄲下客,效處囊于趙相。"宋林逋《和酬周寺丞》"門橫野水席凝塵,束缊誰能問乞鄰?"亦用為不出兒媳之典。
1.見"束缊"。
1.同"束缊請火"。
1.見"束缊請火"。
1.捆物裝車。
1.同"束之高閣"。
1.捆起來的刑具。
2.收起刑具。參見"束杖理民"。
1.謂治理百姓不濫用刑罰。形容為官寬仁愛民。束杖,收起刑具。
意為棄置不用或將事情丟在一邊不管此輩宜束之高閣,俟天下太平,然后議其任耳。
1.同"束之高閣"。
1.猶罷手,歇手。
1.約束克制。
1.捆束整理。
1.纏縛。
1.同"束之高閣"。
1.捆成束的竹子。
1.謂頻頻地踏地。
1.收拾行裝。
1.《漢書·直不疑傳》"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以此稱為長者。"后因以"束裝盜金"謂無端見疑。
1.獸名。
1.闡述前人成說,自己并不創(chuàng)新。
1.猶承襲。
1.陳述情懷,表達志向。
1.遵行舊規(guī)。
2.敘述往事。
1.敘述,著錄。
1.遼姓。《遼史.后妃傳》有太祖淳欽皇后述律氏。
1.猶言傳達命令。
1.敘述和評論。
1.指稱述功德的樂舞。
1.稱述古圣先王之盛德。
2.子思之封號。元文宗至順二年加封子思為沂國述圣公。明嘉靖時罷其封爵,但稱述圣。參閱《元史.文宗紀三》﹑《續(xù)通典.禮十》。
1.陳述往事;敘事。
2.繼續(xù)前人的事業(yè)。
1.敘說。
1.見"述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