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暗中探聽。
2.謂俯伏聽命。
3.謂恭順地聽從。
在市場上用于交換的各種商品和服務。如各種消費品、生產資料、勞動力、技術、信息、證券、外匯、房地產、產權、旅游和通信服務等。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擴大。
在社會化大生產充分發展的基礎上,由各類市場組成的有機聯系的整體。包括生活資料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勞動力市場、金融市場、技術市場、信息市場、產權市場、房地產市場等,它們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培育和發展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條件。
反映市場供求狀況的各種情報資料。如商品(包括證券、外匯、房地產、勞動力、旅游服務等)種類、價格、質量以及供求變動等信息。可以從報刊、廣播、電視、廣告和市場調查中獲得。
市場上商品供求和價格高低漲落的變動情況。包括商品價格、股票價格、外匯匯率、銀行利率、商品供求及成交數量等行情。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企業作出經營決策的重要依據,對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也有重要指導作用。
對市場未來的發展趨勢進行科學的估量。是經濟預測的一種。有國內或國際市場預測、大類商品或個別商品預測、長期或中短期預測等。預測內容包括商品需求與企業銷售、商品可供量、商品經濟壽命周期、消費者要求等。
由法律和規章制度加以保證的市場交易關系。包括市場進出秩序(市場主體和客體的進入或退出應符合有關規定)、市場競爭秩序(平等競爭,制止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等)、市場交易秩序(交易公開化規范化)、市場管理秩序等。旨在保證公平交易,平等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參與市場交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包括企業、居民、政府、其他非贏利性機構(如醫院、學校等)和一些中介組織(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其中企業是最重要的市場主體。
1.見"市娼"。
1.宋時官方印行于市場的各種證劵,可據以兌換茶﹑鹽﹑香藥等貨物。
1.市場和朝廷。
2.指爭名逐利之所。
3.猶朝野。
4.偏指"市",謂市集,市場。
5.偏指"朝",謂朝廷,官府。
1.喻指城市的喧囂。
1.北魏時在市場所置的官秤。
2.俗稱以舊制十六兩為一斤的桿秤,與以十八兩為一斤的老秤相對。
1.城市。
1.即市稱。參見"市稱"。
1.北周時用的尺。
2.市制長度的主單位。一市尺合一米的三分之一。市尺以上有市丈﹑市引,市尺以下有市寸﹑市分﹑市厘﹑市毫﹑市絲,均以十進。通稱尺。
1.博取別人的喜愛或恩寵。
1.管理市場的官舍。
1.市制長度單位。一市寸等于一市尺的十分之一。通稱寸。
1.市制容量單位。一市撮合一毫升,等于十分之一市勺,通稱撮。
1.市制重量單位。一市擔等于一百市斤。通稱擔。
1.謂行賄結黨。
1.市中的道路。
2.指市井及道路之人,普通人。
3.謂商賈逐利之道。
4.市場買賣。
1.指勢利之交。
1.市恩。
1.謂官方收購糧食。
1.市上的點心。
1.市中旅舍或店鋪。
1.官府對商賈的征調。
1.市制容量單位。一市斗等于十市升,通稱斗。
1.謂以私惠取悅于人。猶言買好,討好。
1.市井好利之徒。
2.指市井少年。
1.猶商販。
1.管理市場的官署。
2.街巷。
1.店房;店屋。
1.市制長度單位。一市分等于一市尺的百分之一,通稱分。
2.市制重量單位。一市分等于一市斤的千分之一,通稱分。
3.市制地積單位。一市分等于一市畝的十分之一,通稱分。
1.古代市井官署。
2.市政府的簡稱。
1.買來的肉食品。
2.買肉。
1.向商市征收的賦稅。
1.流行于市民中的歌謠。
1.市肆中的工匠。
1.即估稅。東晉﹑南朝稅名。對入市交易的商品按其值抽稅百分之四。
2.市價。
3.商賈。
1.謂買酒。!
1.市上出售的酒。
1.指戰國時燕昭王用千金買千里馬骨以求賢才事。常用以比喻招攬人才之迫切。
1.管理市場的官員。
1.市井無賴;城市光棍。
1.城郭;城市。
2.猶市井。
1.市制長度單位,一市毫等于萬分之一市尺。通稱毫。
2.市制重量單位,一市毫等于十萬分之一市斤,舊制等于十六萬分之一市斤,通稱毫。
1.開市。
1.謂市場喧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