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聽;動聽歌聲婉轉悅耳。
1.為供佛而散撒花朵。
2.佛教語。佛教稱經之散文為"散華"。華,花。
1.閑話。
1.抒發情懷。
1.解體;毀壞。
1.形容水四散而流。
2.引申指團體或民心渙散松懈。
3.分布。
1.光采煥發。
1.在地上撒灰,將門戶關鎖。
2.舊時因以"散灰扃戶"譏諷防閑妻妾之病態心理與可笑行為。
1.散發火光。
2.謂團體或組織等解散。
1.謂團體﹑組織等解散。
1.猶浪跡,行蹤無定。
1.演奏散樂的樂工。
1.干燥而疏松的粉末狀或顆粒狀藥物。
1.即解散髻。南朝齊王儉所作的發式。
1.指物件的骨架散開。
2.比喻垮臺。
1.微賤。
1.指無固定職事的官員品階。
1.散落。
2.分散。
1.散發錢財。
2.比喻張開的黃花瓣。
1.謂不給囚犯戴鐐銬。
1.散發精氣。
1.分散居住。
1.謂團體解散。
1.指不押韻或不對偶的詩文句。
1.離散與集聚。
1.謂皮繩斷絕,竹簡散亂毀損。古時以竹簡寫書,用皮繩串連,年久則繩斷簡散。
1.容量為五升的酒尊。《儀禮.大射儀》"士也有執膳爵者﹐有執散爵者。"《禮記.祭統》"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尸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一說為雜爵。見王國維《觀堂集林.說斝》。
1.遣散軍士。
2.將東西分發給士兵。
1.說話。亦指說話的音韻﹑聲腔。
1.潰散。謂軍隊被打垮而逃散。
1.開闊。
2.迂闊。
1.精神松懈,行動散漫。
1.官名。郎官之一種。
1.飄逸爽朗。
1.古代樂舞名。原指周代民間樂舞。南北朝后,成為"百戲"的同義語。
2.宋元以后指民間藝人。亦指民間劇團。
1.分散;散失。
1.閑散的官吏。指有官階而無職事的官員。
1.古代十二荒政之一。指遇到兇年官府借給百姓種子和糧食。
1.以散筆作的隸書。
1.不成材的樹木。比喻無用之人。
1.散官。
1.謂分流。
1.液體四散而流。
2.流散。
1.排遣憂愁。
代國君處理國政周公攝┱|南面攝政。
1.執掌。
1.代理官職。
1.統攝﹐控制。
1.指代理君職者或代理主事者。
2.指代理主事。
1.統轄﹐隸屬。
1.代理官職。篆﹐指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