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嘆詞。表贊美。
1.控制。
1.駕駛船只。
1.拿著木杵打墻。筑﹐打墻用的木杵。指傅說為版筑之奴事。
1.掌握要領。
控制;支配操縱市場|遠距離操縱|為他人所操縱。
1.古代契約分左右兩片﹐雙方各執其一﹐作為憑據﹐左券由債權人收執﹐右券由債務人收執。但亦有相反之說。"操左券"比喻事成有把握。
1.勞動。
2.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活動。
1.制作漆器碗﹑碟﹑盤等,先在胎骨上用生漆等物嵌縫,然后磨去灰漿,使之潔凈,方始髹漆,稱"糙漆"。參閱明陶宗儀《輟耕錄.髹器》。
2.形容粗黑。
即鰳”(1234頁)。
1.儕輩;同伙。
2.成群結伴。
1.曹家書倉。晉王嘉《拾遺記.后漢》載﹐曹曾書垂萬馀卷﹐"及世亂﹐家家焚廬﹐曾慮其先文湮沒﹐乃積石為倉以藏書﹐故謂曹氏為書倉。"后以"曹倉"泛指藏書的倉庫。
即魏武帝”。三國時政治家、軍事家和詩人。字孟德,小名阿瞞,譙縣(今安徽亳州)人。東漢末,在鎮壓黃巾起義和討伐董卓的戰爭中逐步擴充軍事力量。公元196年迎獻帝都許(今河南許昌東),挾天子以令諸侯”,先后削平呂布等割據勢力。在官渡之戰中,打敗袁紹,基本統一北方。208年率軍南下,被孫(權)劉(備)聯軍擊敗于赤壁,退回北方。被封為魏王,子曹丕稱帝后追尊為武帝。他在北方實行屯田,興修水利,獎勵農耕,使生產得到恢復和發展。又多次下令求賢。善寫詩歌,作品氣魄雄偉,慷慨悲涼。
1.唐人好以他名標榜官稱,尚書丞郎﹑郎中相呼為"曹長"。
1.即漢班昭。班彪之女班固﹑班超之妹。嫁曹世叔,早寡,屢受召入宮,為皇后及諸貴人教師,號曰"大家"。家,通"姑"。
1.猶朋黨。
1.見"曹洞宗"。
1.東漢時會稽郡上虞縣人。相傳其父五月五日迎神,溺死江中,尸骸流失。娥年十四,沿江哭號十七晝夜,投江而死。世傳為孝女。
1.眾人所厭惡。
1.諸曹的辦事人員。
1.漢末曹操位至三公,人皆稱曹公。
2.梅子的別稱。
散文篇名。載《左傳·莊公十年》,篇題后人所加。齊、魯長勺之戰前,魯人曹劌求見魯莊公論戰,認為莊公取信于民,得到國人”支持,可以一戰,并自請協助指揮。兩軍相遇后,待齊軍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時,使莊公出擊,終于大敗齊軍。
傳說中的八仙之一。相傳名友,為宋曹太后之弟。因其弟仗勢作惡,不法殺人,深以為恥,遂散盡資財,隱跡山谷修道◇遇漢鐘離、呂洞賓,引入仙班。
1.眾人所愛好。
翻譯家,散文家∮南盧氏人。曾留學蘇聯。北伐戰爭時任蘇聯顧問團翻譯。1927年去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任教。1933年回國。曾任中國大學、西北聯大等校教授。建國后曾任北京大學教授、中國作協書記處書記等。譯有契訶夫的劇本《三姊妹》、綏拉菲摩維奇的長篇小說《鐵流》、阿·托爾斯泰的《保衛察里津》等。著有散文集《花》、《飛花集》等。
1.官署。
2.分職治事的官吏。
直系軍閥首領。直隸天津(今天津市)人。曾任北洋軍第三鎮統制。辛亥革命后歷任直隸督軍兼省長、直魯豫三省巡閱使。直奉戰爭中擊敗張作霖,控制北方政局。1923年以五千銀元一票收買國會議員,賄選為大總統”。1924年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被趕下臺。
1.即部曹。部屬各司的官吏。
1.屬吏;胥吏。
1.伙伴,同伴。
1.指魏晉。魏為曹氏,晉為司馬氏,故云。
2.三國魏曹真﹑晉司馬懿的并稱。
1.曹操小字阿瞞,因呼為曹瞞。
1.儕輩;同類。
1.同"曹偶"。
1.見"曹丘"。
1.見"曹丘"。
1.曹植﹑沈約的并稱。
1.朝代名。即三國魏。因系曹氏所建,故后稱曹魏,以別于拓跋魏。
2.指《詩.國風》中的《曹風》﹑《魏風》。
1.同伙;同伴。
1.謂官署分科掌管的事務。
1.水名。在廣東省曲江縣東南雙峰山下。
2.禪宗南宗別號。以六祖慧能在曹溪寶林寺演法而得名。
清代小說家。名fe21#字夢阮,號雪芹、芹圃、芹溪,祖籍遼陽『族,后為滿洲正白旗包衣”人。自曾祖起三代為江寧織造。雍正初年,其父被免職下獄,家產被抄沒,從此家道中落。代表作長篇小說《紅樓夢》(原名《石頭記》),歷時十年,未及完成。今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后四十回一般認為是高鶚所續。
劇作家。原名萬家寶,湖北潛江人。早年就讀于天津南開中學◇入清華大學外文系。曾執教于復旦大學、國立戲劇專科學校。建國后任全國文聯副主席、全國劇協主席、北京人民藝術劇院院長。主要劇作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等。
1.主人。財物或權力等的所有人。
2.謂機構的負責人或主持者。
1.象聲詞。形容聲音喧鬧雜亂。
2.喧盛。
1.形容眾聲嘈雜。
2.猶吵吵。
1.象聲詞。形容聲音雜亂。
1.象聲詞。形容重濁與輕細的樂器聲錯雜喧響。
2.象聲詞。形容雜亂的聲音。
1.形容聲音的喧鬧雜亂。
1.形容管弦聲的喧鬧。
1.象聲詞。形容聲音的喧鬧雜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