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創建;建立。
2.施工建造。
1.辯解。
2.訴說。
1.謂職分確定。
1.舊俗農歷除夕守歲至半夜,謂之分歲。謂新舊歲自此而分。
1.猶粉碎。
1.分散;減少。
1.猶離別。
分擔(費用)聚餐的錢,大家~。
1.語本《韓非子.說難》"昔者彌子瑕有寵于衛君……與君游于果園,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啖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彌子瑕色衰愛馳,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嘗矯駕吾車,又嘗啖我以余桃。'故彌子瑕之行未變于初也,而以前之所見賢,而后獲罪者,愛憎之變也。"后多以指借男寵之事。
1.詩人聚會,分探題目而賦詩,謂之分題。又稱探題。
1.生物學上指在無性生殖中,親體直接分裂為兩個個體。
1.劃分土地給耕者耕種;分配土地。
2.分取田地所產之物。
1.形容言談有條有理,深刻精辟。
1.分處庭中,以示平等。
2.指分處庭中。
1.見"分庭抗禮"。
原指賓主相見,站在庭院的兩邊,相對行禮。現在用來比喻平起平坐,互相對立。
1.砝碼。
1.分別統率。
2.猶統轄,管轄。
1.宋代的一種民間禮俗。
分頭1若干人分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辦理 ㄧ大家~去準備。 分頭2 [fēntóu]短頭發向兩邊分開梳的式樣他留著~。
1.見"分涂"。
1.見"分涂"。
1.分封土地。
2.劃分的疆土。
3.猶分野。
1.猶分駐。
①本分以外分外事|不務分外之賞。②副詞。表示程度高久別重逢,分外高興|月到中秋分外明。
1.非本分應得的財物。
1.分內之望。
1.施威懾敵。
2.侵分君上權威。
1.判斷;斷定。
1.離別。
1.猶分派。
1.佛教語。謂僧人乞食。
1.劃分方位。
指很少的錢~不值ㄧ身無~ㄧ~不取。
一個錢也不要(多指應給的報酬或應收的費用)我要是治不好你的病,~。
1.亦作"分文不值"。亦作"文毫不值"。
2.形容毫無價值。
1.見"分文不直"。
1.見"分文不取"。
1.語出《史記.項羽本記》"當此時,彭越數反梁地,絶楚糧食,項王患之。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漢王曰'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梘,即"杯"◇謂從他人那里分享一分利益為"分我杯羹"。
1.分配職務。
2.猶分司。
1.謂天子分賜之物。
2.謂不同的事物。
實驗室中用于精確稱量物體質量的一種儀器。根據杠桿原理制成。最常見的為等臂式天平。其稱量范圍一般為01毫克至100克。用于微量分析的天平,稱量范圍為0001毫克至20克。
在認識中把整體分解為部分和把部分重新結合為整體的過程和方法。分析是把事物分解為各個部分、側面、屬性,分別加以研究。是認識事物整體的必要階段。綜合是把事物各個部分、側面、屬性按內在聯系有機地統一為整體,以掌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分析與綜合是互相滲透和轉化的,在分析基礎上綜合,在綜合指導下分析。分析與綜合,循環往復,推動認識的深化和發展。一切論斷都是分析與綜合的結果。
語言學上指詞與詞間的語法關系主要不是靠詞本身的形態變化,而是靠詞序、虛詞等來表示的語言。一般認為漢語是典型的分析語。
1.分辨清楚。
2.清楚;清晰。
3.猶分別。
1.支派。
1.詳說。
1.謂離別時彈奏的琴聲。
1.限制;約束。
2.界限;限度。
3.區分。
1.古代祭祀,向配饗者行獻爵獻帛禮。與"正獻"相對而言。
1.見"分香賣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