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鹽﹑審察人才。
1.舉烽火。
1.傳說中神仙居處,在昆侖山頂。亦泛指仙境。
1.懸掛于高處而令人仰慕。
1.見"縣罄"。
1.亦作"縣磬"。
2.懸掛的磬,喻空無所有,貧困之極。
1.山頂上的泉水;瀑布。
1.古代遂之屬官。一說即縣正。
2.同縣之人。
1.出具賞格。
1.縣軍。
1.周代官名。主縣之獄訟。又名野司寇。
1.縣中街市。
1.清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取得出身的童生,由本縣廩生保結后才能報名赴考。約考五場,試八股文﹑試帖詩﹑經論﹑律賦等。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后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
1.懸掛首級。
1.縣級行政單位執行公務的處所。
1.縣令﹑縣長,主一縣之政者。
1.瀑布;懸泉。
1.懸耜。謂閑置農具,不耕作。
1.古代婦女封號。
1.舊時對縣令﹑縣知事的俗稱。
1.縣府文書。
1.亦作"縣庭"。
2.古稱縣官行使政令的處所。
1.泛稱一般地方行政機關。亭為秦漢時鄉以下的一種行政機關。
1.見"縣廷"。
1.縣署之雜役。
1.三國魏以縣封諸王,其郡為國。見《三國志.魏志.彭城王據傳》。晉始定為爵名,后改正縣王,增邑三千戶,制度如郡侯。見《晉書.職官志》。南北朝間或置之。
1.懸網。比喻法令刑律。
1.中國共產黨縣一級委員會的簡稱。
2.指中國共產黨縣一級委員會的負責干部。
1.官名。秦漢縣令﹑縣長下置尉,掌一縣治安。歷代因之。元于縣尉外,兼置典史。明廢尉,留典史,掌尉事,后因稱典史為"縣尉"。
1.遙遠貌。
1.天象。
1.謂奏鐘磬之類的樂器。
1.縣吏。
1.舊時供生員讀書之學校。科舉制度童試錄取后準入縣學讀書,以備參加高一級之考試,謂之"進學"﹑"入學"或"入泮",士子稱"庠生"﹑"生員",俗稱"秀才"。
1.即生員。俗稱秀才。
1.懸殊,大不相同。
1.舊時縣衙差役。
1.縣城。
1.一縣的長官。
1.下垂的瘤。
1.謂辭官致仕。
1.見"縣?"。
1.懸殊。
2.距離遙遠。
1.縣令。
1.小篆的一種體式。相傳為漢曹喜所創。
1.官名。周時為地官之屬,位次遂大夫。遂有五縣,縣正掌一縣政令征比。
2.官名。隋煬帝時,將縣尉改為縣正。
1.舊時知府﹑知州﹑知縣均為地方長官,其正式辦公處為衙署大堂,因此稱為正堂。故亦以"縣正堂"為知縣的代稱。
1.官名。辛亥革命后廢府﹑州,僅設縣,置縣知事一人,為一縣的行政長官◇改稱縣長。
1.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
1.縣政府所在地。
1.皇族女子的封號。東漢帝女皆封縣公主。隋唐以來,諸王之女,亦封縣主。
2.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