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清楚;明確。
2.確實。
3.明凈;白凈。
4.清白;光明。
5.公然;顯然;不含胡。 6.了解;知道。 7.聰明;懂道理。 8.猶明證。 9.辯明;辯白。 10.了當。
1.效法;模仿。
1.試任或代理官員改為正式任命。
1.比擬其規模制度。
2.草擬制訂。
1.猶比擬。
1.指袁紹對曹操舉印向肘事。
1.越分比于君主。
1.宋代官制。應試入選者﹐由吏部注名于冊﹐經考詢后擬定授官﹐稱為擬注。
所有頂點都在兩個平行平面內的多面體。兩個互相平行的面稱為擬柱體的底面,其余的面稱為擬柱體的側面,兩個底面之間的距離稱為擬柱體的高。設擬柱體的上、下底面和中截面面積分別為q1、q2、q0,高為h,則其體積v=16h(q1+4q0+q2)。
1.謂打算達到。
1.起草奏章;準備奏呈。
1.揣度腳步。
2.謂投足。
1.定罪。
1.摹仿別人的風格或假托其口吻而寫的作品。亦謂摹仿別人進行寫作。
1.猶惜惜。愛惜。
1.茂盛貌。
1.停車。
2.謂下車到任。
1.遏止,杜絕。
1.阻攔,遏阻。
1.草木茂盛貌。
1.柔和貌;柔麗貌。
1.茂盛貌。
2.眾多貌。
1.擬請屈尊(光臨)。
1.茂盛貌。
1.山名。
1.親密的賓客。
1.見"昵辭"。
1.近路;捷徑。
1.親善。
2.指親善的人﹐友好。
1.親近而倚重。
1.指情人。
1.親密的朋友。
1.親近。
2.指親近的人。猶親信。
1.親近;親昵。
1.親昵。
1.親切融洽。
1.近親。
1.在旁奉侍。
1.指親昵接近,一同嬉戲。
1.親近;親狎。
2.指親昵的人。
1.私恨。
1.謂親昵而不莊重。
1.親昵而受寵幸。
1.謂親近聲樂宴飲之事。
1.偎依。
1.親密的朋友。
1.親昵的話。
1.猶至親。
1.翻刻的版本。
1.指叛逆的案件。
2.特指明末魏忠賢閹黨案。明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專權,政治極端腐敗,屢興大獄,殺戮東林黨人。天啟七年(1627年)思宗即位,責令魏忠賢自殺。崇禎二年(1629年)又發布詔書,定逆案,將黨附魏忠賢諸人,分為六等;重者處死,輕者終身不用。南明弘光時,馬士英﹑阮大鋮當國,重翻此案,并打擊東林黨人以事報復。
1.古代諸侯婚娶時所派迎女者官位的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