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叛逆的案件。
2.特指明末魏忠賢閹黨案。明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專權,政治極端腐敗,屢興大獄,殺戮東林黨人。天啟七年(1627年)思宗即位,責令魏忠賢自殺。崇禎二年(1629年)又發(fā)布詔書,定逆案,將黨附魏忠賢諸人,分為六等;重者處死,輕者終身不用。南明弘光時,馬士英﹑阮大鋮當國,重翻此案,并打擊東林黨人以事報復。
社會整體(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的治安~局ㄧ~人員。
明代后期的文學流派。以袁宏道及其兄宗道、弟中道為首。因三人是公安(在今湖北)人而得名。他們反對后七子的擬古風氣,主張文學要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創(chuàng)作上以小品文成就最高。在當時很有影響。
1.明代后期公安派所倡導的文體。
①指官吏審理案件時用的桌子。②指疑難案件,泛指有糾紛的或離奇的事情一樁~ㄧ~小說。
1.演說公案故事的小說話本。
1.佛教名詞。公案﹐原指官府判決是非的案例。佛教禪宗借用﹐指前輩祖師的言行范例﹐用來判斷是非迷悟。以這種方法發(fā)展的禪學﹐稱公案學。
1.鴉片大土的別名。
1."公司"一詞的英文company及荷蘭文compagnie的音譯。鴉片戰(zhàn)爭前﹐中國人對英國東印度公司駐廣州辦事處及南洋華僑對荷蘭東印度公司吧城(雅加達)辦事處的稱呼。
①公開發(fā)表的關于重大會議的決議、國際談判的進展、國際協(xié)議的成立、軍事行動的進行等的正式文告新聞~ㄧ聯(lián)合~。②由政府編印的刊物,專門登載法律、法令、決議、命令、條約、協(xié)定及其他官方文件。
借公事來報個人的仇。也說官報私仇。
1.見"公報私仇"。
如果一個整數同時是幾個整數的倍數,則稱此整數是那幾個整數的公倍數。一組正整數a1,a2,…,a璶的公倍數有無限個,其中最小的一個稱為這組數的最小公倍數,記作[a1,a2,…,a璶]。一組數的任一公倍數都是最小公倍數的倍數。
1.公眾的奏本。
1.謂便于公事。舊時上行公文的一種行文格式﹐結束語多為"實為公便"。
1.公開發(fā)表;公開表示。
2.猶公布。
(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fā)布,使大家知道~于眾ㄧ~新憲法ㄧ食堂的賬目每月~一次。
1.謂可與三公相當的才能。
1.謂相當于三公輔相的才識和名望。
1.亦作"麁中"。
2.謂生性粗厲。
1.亦作"麄重"。
2.粗大笨重。
1.糙米稀飯。
1.粗糙拙劣。
1.亡故。
1.流水。亦比喻流逝的歲月。
1.亡故。
1.謂疾風。
1.見"徂輝"。
1.亦作"徂暉"。
2.落日的光輝。
3.比喻逝去的歲月。
4.泛喻年華。
1.亡魂。
1.見"徂徠"。
1.亦作"徂來"。
2.山名。又名尤來﹑尤崍﹑尤徠。在山東省泰安縣東南?!对姡旐灒s宮》"徂來之松,新甫之柏。是斷是度,是尋是尺。"后因以"徂徠"指生長棟梁之材的大山。
3.往復。
1.行進的車輛。兩,"輛"的古字。
1.流年。
1.死亡。
2.凋謝;衰落。
1.見"徂歿"。
1.亦作"徂沒"。
2.亡故。
1.流年,光陰。
1.遷徙。
2.消逝;流逝。
3.謂死亡。
1.亡故。
1.馀生,晩年。
1.出征的軍隊。
1.亡故。
2.遠行。
3.流逝。
1.《詩.小雅.四月》"四月維夏,六月徂暑。"鄭玄箋"徂,猶始也,四月立夏矣,而六月乃始盛暑。"后因以稱盛暑。
2.指季夏。
3.謂暑熱消逝。
1.徂年。
2.謂光陰流逝。
3.歲暮。
4.往年。
1.死亡。
2.消逝。
1.往日的容顏。謂年輕時的容顏。
1.移動的日影。
1.消逝的聲音。
1.遠征軍的旌旗。
1.前往征討;出征。
2.謂遠行。
3.奔流;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