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種大蜻蜓。
1.指犯罪的跡象。
1.犯罪的證據(jù)。
1.治罪;以罪處死。
1.主犯。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nèi)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jié)嚴(yán)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fā)指”。
1.歸罪;連坐。
1.罪愆。
1.刑誅之法。
1.罪戾﹔罪過。
2.指犯罪的人。
1.罪人。
1.罪過。
1.殘余。謂典籍之殘章斷節(jié)﹑只言片語。
小的樣子蕞爾之軀|蕞爾小國。
1.形容極小。
1.丑惡;猥陋。
2.荒僻鄙陋。
1.細(xì)小;矮小。
1.陋小叢聚貌。
1.狹小鄙塞。
1.指微小的形體。
1.指唐朝詩人李白。《舊唐書》本傳載其"日與飲徒醉于酒肆……終日沉醉",故稱。
2.堂名。在河南安陽。
3.池名。在上海市松江縣,清順治年間詩人兼畫家顧大申所建。宋韓琦曾因愛慕唐詩人白居易而建醉白堂,顧大申亦慕白居易而以"醉白"為池名。
1.酒友。
1.謂酒食過度。
2."醉酒飽德"的略語。
1.酒醉歡騰貌。
1.謂酒酣使筆,或吟詩作文,或?qū)懽掷L畫。
1.醉人手中的馬鞭。
1.醉漢不穩(wěn)的腳步。
1.傳說中的草名。
2.草書。
1.沉醉貌。
1.謂精神恍惚不安。
1.詞牌名。調(diào)見宋張先詞。參閱《詞譜》四。
1.詞牌名。又名《怨東風(fēng)》。參閱《詞譜》十四。
2.曲牌名。調(diào)見《太平樂府》。參閱明朱權(quán)《太和正音譜.樂府》。
1.暢飲美酒。
1.醉酒后的膽量。形容豪氣。
1.形容喝醉了酒,糊糊涂涂的樣子。
1.典出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任誕》"山季倫為荊州,時出酣暢,人為之歌曰'山公時一醉,徑造高陽池,日莫倒載歸,茗苆無所知。'"后以"醉倒山公"形容酒醉。
1.見"醉酒飽德"。
1.詞牌名。即《清平樂》。元張翥詞有"明朝來醉東風(fēng)"句,故名。參閱《詞譜》五。
1.曲牌名。南﹑北曲仙呂宮過曲。南曲全曲六句,四十一字,六韻。北曲全曲六句,三十五字,六韻。
1.曲牌名。調(diào)見《太平樂府》。參閱明朱權(quán)《太和正音譜.樂府》。
1.詞牌名。本唐教坊曲。唐詞多緣題而賦,《醉公子》即詠公子醉。四十字,前后段各四句,兩仄韻,兩平韻。凡四換韻,故又名《四換頭》。另一體一百零六字,創(chuàng)自宋人。
1.形容人喝醉了酒的樣子。
1.指唐武則天妒殺高宗后妃事。事見《舊唐書.后妃傳上.高宗廢后王氏》"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蕭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嫗骨醉!'"
2.嗜酒者的尸骨。
1.對經(jīng)橙醉酒的人的蔑稱。
1.喝醉了酒的男子。
1.指醉后所作之詩﹑畫。
1.稱頌酒量很大的人。
1.酒醉后顏面泛紅色。
2.指紅花。
1.詞牌名。調(diào)見宋張先《子野詞》。詞有"一般妝樣百般嬌"及"郎未醉有金貂"句,因取以為名。參閱《詞譜》九。
1.對好酒善飲者的美稱。
1.詞牌名。即《謁金門》。宋韓渨詞有"人已醉,溪北溪南春意,擊鼓吹蕭花落未"句,故名。參閱《詞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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