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鳥腹細毛。
1.山東省所產的一種名棗。
1.唐琵琶曲名。即《六幺》。一名《綠腰》﹑《錄要》。
令人高興的事情人生~ㄧ賞心~。
1.演奏音樂的人。
1.《史記》八書之一。
2.泛指論述音樂的著作。
1.《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后因以指智者。
1.謂樂于效命。
2.指樂于終老其地。極言對某地的喜歡。
1.快樂的情態。
1.泛指音樂界。
1.古代教坊司管理僧尼道俗和官妓的小吏。
1.形容很快樂的樣子。
1.形容快樂的樣子。
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派。
1.見"樂天知命"
1.處世抱樂觀態度的一類人。
1.猶言聽天由命。
1.歡樂的時刻。
安樂的地方。
1.謂樂于遜退,安于貧窮。
1.猶樂陶陶。
1.玩樂之物。
1.歡樂逝去,悲哀到來。
1."長樂未央"的略語。猶言永遠歡樂,歡樂不盡『代常用的吉祥語。當時的瓦當上多飾有"長樂未央"的文字陽紋『初并以"長樂"﹑"未央"為宮殿名。
1.音樂曲調。
1.明清舉行郊社之祭及祀孔典禮中的樂生和舞生的合稱。明制初皆選道童充任,后舞生改用軍民俊秀子弟。清制于儒童﹑生員中挑選。
1.猶樂器。
1.猶樂妓。指歌舞藝人。
1.樂于接近。
1.歡笑。
1.宋詞人張炎的號。
1.音樂的內容。
1.安樂歡欣。
1.喜新厭舊。謂感情不專一。
1.謂所樂的事就去做,所憂的事則避開。語本《易.干》"樂則行之,憂則違之。"
1.歌頌功業。
1.猶笑眼。
1.謂愉快地從事本業。
1.樂于所業,安于所居。謂生活愉快安定。
1.有音樂相配合的禮儀。
1.謂因樂于道而忘記憂愁。
2.指因眼前的快樂而忘記了憂愁。
1.歌舞技藝。
1.悠閑安樂。
1.和樂平易。
1.亦作"樂軼"。
2.悠閑安樂。
1.著名的小楷法帖。三國魏夏侯玄文,晉王羲之書。唐褚遂良稱其"筆勢精妙,備盡楷則",被評為王羲之正書第一。真跡已佚,后世摹本甚多。參閱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卷二﹑卷三,宋程大昌《考古編·黃庭經》。
1.見"樂氏棗"。
1.舊時官妓的坊署。
1.舊指樂工或官妓的領班。
1.歌頌。
1.樂于用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