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梵語namas的音譯。也譯為"南無"。意為致敬﹑歸敬﹑歸命。是佛教徒一心歸順于佛的用語。
1.掠取。
1.輕舉貌。
1.明以后實行票法,憑官頒票引運銷茶鹽的商人稱"票商"。
1.票據的格式。
1.剽悍的首領。
1.舊時商業用語。指商號向錢莊要求出莊票時所須扣付的票費。普通每千元自二角至五角為度。
1.用于票擬的便箋。
1.舊時請人赴會的帖子。
1.敏捷而勇猛。
1.擬寫票簽。
1.謂公文下達。
1.勇猛強勁者。
1.投票選舉。
1.明清部分地區實行票法時,商販繳納鹽稅后憑政府發給的憑證運銷的食鹽。
1.即鈔票。
1.亦作"票鷂"。
2.勁疾貌『代以為武官名號◇多用指霍去病。
1.見"票姚"。
1.清代錢法,可用政府發行的官票充當通貨,兌換銀錢,官票所值銀額謂之"票銀"。
2.清代官府頒發給商人票證時征收的銀錢。
1.鹽票和鹽引。明清部分地區施行票法的一種鹽務管理制度。即官府向鹽商課稅后所發給的定額販鹽憑證。由部愉者稱引,由鹽政填給者稱票。
1.行動迅疾勇猛。
1.對戲曲﹑曲藝非職業演員﹑樂師等的通稱。相傳清初八旗子弟憑清廷所發"龍票"赴各地演唱子弟書,不另取酬,后因有此稱。
戲曲、曲藝界對業余戲曲、曲藝演員的一種稱謂。票友聚會練習處所叫票房”。
1.迅猛的盜賊。
1.在紙片上摘錄書寫。
1.指票據執照等證明文件。
1.明清時代,內閣學士代皇帝批答章奏,書寫批語于票簽,貼各疏面,謂之"票旨"。
1.清代商辦金融機構票號所出,用以兌付現銀的紙面憑證。
1.即票號。
1.舊時官府或法院因案傳人﹑拘人的憑證。
2.清時商辦票莊所發,憑以兌取銀錢的票據。
3.紙幣,鈔票。
4.印制的或書寫的用作憑證的紙片。
1.宋時民間一種音調曲折柔曼的唱法。亦指以此唱法演唱的時調﹑小曲。
一種含氮的雜環化合物。以它為骨架構成的化合物如鳥嘌呤(用g表示)和腺嘌呤(用a表示),是組成核酸的堿基。
1.狎妓。
1.嫖妓與賭博。
1.玩弄妓女。
1.關于嫖妓的理論或訣竅。
2.指有關嫖妓的書。
1.玩弄妓女的男子。
1.勁疾貌『霍去病曾為嫖姚校尉。《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作"剽姚",《漢書.霍去病傳》作"票姚",顏師古注"票姚,勁疾之貌也。"
2.指霍去病。
1.撇下﹐丟掉。
1.擊波破浪。
1.故作癡呆。
1.腳。
2.指嗓子。
1.丟開。
1.古樂章名。九夏之一。
1.終極;極限。
2.限制。
1.急促疾速。齊,通"齮"。
1.猶駢偶。即四六文。
1.人名。一說古書名。
1.見"齊潔"。
1.同心;一心。
1.見"齊心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