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漢書.匈奴傳下》"昌猛與單于及大臣俱登匈奴諾水東山,刑白馬,單于以徑路刀金留犁撓酒,以老上單于所破月氏王頭為飲器者共飲血盟。"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徑路,匈奴寶刀也。金,契金也。留犁,飯匕也。撓,和也。契金著酒中,撓攪飲之。"用寶刀"徑路"﹑飯匕"留犂"攪酒,作血盟之飲,是漢時漢與匈奴間訂盟的一種儀式◇以"留犁撓酒"謂漢族王朝與其他少數民族統治者訂立和約。
1.謂不循正道晉升官職。
1.四處滋長。
1.橫行的字。
1.專橫放肆。
2.放縱不受拘束。
1.見"橫從"。
1.無故加罪。
1.胡作非為。
1.滿座之人。
1.廣泛搜索。矗同"搜"。
1.橫木編蓽以為門戶。喻簡陋的房屋。常借指平民和隱士的居室。
2.用作自謙之辭。猶言寒舍。
1.借指北斗星。
1.狂風;肆虐的暴風。
1.衡文之權。
2.相權。亦指掌相權。
1.指杜衡叢生之地。
1.謂銓選人才。
1.橫向排列。
1.評量。
2.喻銓選人才的官職。
1.指楚地♀山在古楚地,故稱。
1.縱橫。
1.指車馬的飾物?!段倪x.謝莊》"衡緫滅容,翚翟毀衽。"李善注"包咸《注》曰衡,軛也?!吨芏Y》曰王后之五路,重翟,錫面朱緫;厭翟,勒面繢緫;安車,雕面鹥緫。皆有容蓋。鄭司農曰緫著馬勒,直兩耳與兩鑣。容謂幨車也。"按,《漢書.韓延壽傳》"駕四馬,傅總"顏師古注引晉灼曰"總,以緹繒飾鑣轄也。"一說指后妃的冠飾與發飾。李周翰注"《周禮》云王后之首服有衡,以玉為之,垂于副之兩旁,當耳。其下以紞懸瑱。又云《內則》曰'櫛縱笄緫。'緫,結束也,垂后為飾。"
1.指戰國時張儀等人倡導的連橫事秦的政治主張。
2.謂違背道義。
1.南朝梁衡山侯蕭恭和定襄侯蕭祗的并稱。
2.猶評定。
1.量度。
1.比較﹑評定事物的優劣。
1.見"衡軛"。
1.喻束縛;壓迫。厄,通"軛"。
1.見"衡軛"。
1.亦作"衡扼"。亦作"衡枙"。
2.車轅前的橫木和架在馬頸上用以拉車的曲木。
3.比喻控制;束縛。
1.衡門與樊籬。指簡陋的房舍。
1.指衡山。
1.指古衡州地區。因遠離王畿,故稱"衡服"。
1.橫梁。
1.車轅前端的橫木和車上的傘蓋。亦借指車。
1.衡門的屋舍。言其簡陋。借指士庶或隱者居住之處。
1.古代天文儀器上用以觀測的長管。
1.即衡州,春秋楚地,漢屬桂陽郡,故稱。
1.北斗和天河。
2.泛指天宇﹑天上。比喻京都或宮苑。
1.珩與璜。亦泛指佩玉。
1.即衡山♀山一名霍山,故稱。
1.即衡璣。
2.即天平。
1.古時觀測天象的儀器。
1.橫簪。
1.橫行劫擊。謂搶劫。
1.即玉衡星。亦借指北斗星。
1.見"衡鑒"。
1.指衡山。
1.衡器和鏡子♀可以稱輕重,鏡可以照美丑。比喻辨別是非善惡的標準。
1.橫裂,不銜接。
2.引申為混雜;紛亂。
1.喻相位。
1.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