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菁蔥"。
2.青蔥,蔥綠色。
1.謀取財利。
1.謀取財利和名譽。
1.舊指吃糧當兵。
1.金初諸路所募兼充雜役的士卒。
1.打獵。
1.指春秋養由基精于射箭的故事。《史記.周本紀》"楚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后用為善射的典實。
2.遼金時的一種競技活動。在場上插柳﹐馳馬射之﹐中者為勝。源于古鮮卑族秋祭時馳馬繞柳枝三周的儀式。
1.進行足球﹑手球﹑水球等比賽時﹐把球射向對方球門。
1.古代帝王﹑諸侯祭祀天地﹑宗廟﹐必自射牛以示隆重。
1.亦作"射棚"。
2.箭靶。
1.見"射堋"。
指頻率從100千赫至300兆赫的無線電頻段。這一頻段可用一般天線將電波輻射”出去,故名。
射頻電磁輻射(發射頻率為3千赫至3×105兆赫)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常見的污染源為高空電視傳播發射塔、中短波及微波發射設備、高頻加熱設備及短波或超短波理療機等。
1.指唐高祖射雀屏成婚事。《舊唐書.后妃傳上.高祖竇皇后》"竇毅聞之﹐謂長公主曰'此女才貌如此﹐不可妄以許人﹐當為求賢夫。'乃于門屏畫二孔雀﹐諸公子有求婚者﹐輒與兩箭射之﹐潛約中目者許之。前后數十輩莫能中﹐高祖后至﹐兩發各中一目。毅大悅﹐遂歸我帝。"后因以"射屏"喻擇佳婿。
1.習射之場。
1.騎馬射箭。
1.傳說中的神獸名。
1.射禮所用的器物。
1.猶射靶。親﹐謂切中目標。宋代亦為馬射技藝的一種名目。
1.謂射術高超。
2.指射屏事。
1.古官名。掌射法以習射儀。
2.獵人。
1.射人之長﹐即射師。
1.喻作事要先抓住要害。
1.古有羿射日的神話傳說。《淮南子.本經訓》"逮至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堯乃使羿]上射十日。"后以"射日"借喻攻克頑敵。
1.用箭射死。
1.指北周豆盧寧百步射莎草的故事。《北史.豆盧寧傳》"﹝豆盧寧﹞嘗與梁仚定遇于平涼川﹐相與肆射﹐乃相去百步懸莎草以射之﹐七發五中。仚定服其能﹐贈遺尤厚。"后以"射莎"為射技高超之典。
1.指南朝宋武帝劉裕稱帝前射傷蛇王的傳說。
1.射獵禽獸。
2.指婦女的一種游戲活動。
3.射生手。
1.獵手。
1.獵戶。
1.由射生手組成的軍隊。唐肅宗至德二年擇射生手千人組成﹐稱供奉射生官﹐亦稱殿前射生手﹐分左﹑右廂﹐總號左右英武軍。代宗寶應年間﹐調動射生軍入禁中平亂﹐賜名寶應功臣﹐故又號寶應軍﹐成為禁軍之一。德宗貞元五年﹐改稱左右神威軍。參閱《新唐書.兵志》。
1.精于騎射的武士。
2.指善騎射的軍隊。
1.漢代武官。射聲校尉的簡稱『武帝初置八校尉之一。
2.比喻射技精良。
1.主射的官。
1.謂射藝之精﹐雖微細如虱亦能射中。
1.射箭入石中﹐陷沒箭上的羽毛。謂勇猛善射。傳其事者有四(1)指春秋楚養由基。《呂氏春秋·精通》"養由基射先,中石,矢乃飲羽,誠乎先也。"按﹐"先"為"兕"的誤字。《論衡·儒增》﹑《文選·七啟》李善注﹑《路史·發揮三》皆作"兕"。(2)指春秋熊渠子。《韓詩外傳》卷六"昔者楚熊渠子夜行,寢石,以為伏虎,彎弓而射之,沒金飲羽。下視,知其為石。"(3)指漢李廣。《史記·李將軍列傳》"廣出獵﹐見草中石﹐以為虎而射之﹐中石沒鏃。"裴髎集解引徐廣曰"一作'沒羽'。"(4)指北周李遠。《周書·李遠傳》"〔遠〕嘗獵于莎柵,見石于叢蒲中,以為伏兔,射之而中,鏃入寸余。就而視之,乃石也。"后為用心精誠或功力深湛之典,見唐李白《豫章行》。
1.弓箭手。
1.漢代郡國歲試騎士之所。
1.弓箭手。
2.今亦指使用槍支射擊者。
1.用箭傳送書信。《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其后二十余年﹐燕將攻下聊城﹐聊城人或讒之燕﹐燕將擢誅﹐因保守聊城﹐不敢歸。齊田單攻聊城﹐歲余﹐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魯連乃為書﹐約之矢以射城中﹐遺燕將……﹝燕將﹞乃自殺。"
1.即射意。參見"射意"。
1.夜射棲鳥。
1.《易.系辭下》"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不利之有。"后即以"射隼"為待機殲敵之喻。
1.古時習射的場所。
1.以箭射巨浪。
1.史傳某些暴君常用革囊盛血﹐懸而仰射﹐以示威武﹐與天爭衡。《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為行。天神不勝,乃僯辱之。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又《龜策列傳》"﹝紂﹞殺人六畜,以韋為囊。囊盛其血,與人縣而射之,與天帝爭強。"又《宋微子世家》"君偃(康王)十一年,自立為王……盛血以韋囊,縣而射之,命曰'射天'。"后借以指暴虐和叛亂行為。
1.喻誅滅貪殘者或敵寇。
1.見"射帖"。
1.亦作"射貼"。
2.用箭射靶。
3.指箭靶。
1.習射之亭。
1.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