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恥(節選)
《五代史·馮道傳》論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為要。故夫子之論士,曰:“行己有恥。”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庇衷唬骸皭u之于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禮犯義,其原皆生于無恥也。故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吾觀三代以下,世衰道微,棄禮義,捐廉恥,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后凋于歲寒,雞鳴不已于風雨,彼昏之日,固未嘗無獨醒之人也。頃讀《顏氏家訓》,有云:“齊朝一士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為之!”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亂世,猶為此言,尚有《小宛》詩人之意,彼閹然媚于世者,能無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