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錢匡廬還德清 其一
孤云不信客中貧,綠綺攜將苕水春。卻怪年來頻禁酒,匡山白社識前身。
孤云不信客中貧,綠綺攜將苕水春。卻怪年來頻禁酒,匡山白社識前身。
大江一浩蕩,離悲足幾重。 潮落猶如蓋,云昏不作峰。 遠戍唯聞鼓,寒山但見松。 九十方稱半,歸途詎有蹤。
依然臨江渚,長望倚河津。 鼓聲隨聽絕,帆勢與云鄰。 泊處空余鳥,離亭已散人。 林寒正下葉,釣晚欲收綸。 如何相背遠,江漢與城闉。
春漠漠,雨絲絲。杏花低亞小樓時。倚闌脈脈閒凝睇,春在梢頭總未知。
尺幅誰圖寫,塊礧寄其胸。超然與物,無忤綽有阮嵇風。
詎識渭濱嚴瀨,多少文經武緯,只在卷舒中。暫爾謝塵網,分付白云封。
一溪水,千丈壁,萬株松。煙波浩渺,收拾釣艇與詩筒。
莫問蟻王鹿逐,但看鳥婚花嫁,變態亦何窮。放眼乾坤大,海闊復天空。
離離一樹海棠花,是誰栽墻角?到而今、孤館鎖寒煙,只有東風吹著。
紅英糝地殘香薄。似馬嵬漂泊。縱饒此際,春閨睡足,也應傷寥落。
鈴閣雨,寺樓鐘。迸入零香碎玉中。幽夢忽驚啼鳥喚,賣花聲過小樓東。
能白更兼黃,無人亦自芳。 寸心原不大,容得許多香。
蔓草荒煙,問誰氏、斷碑磨滅。爭道是、向家幼女,持貞矢節。
待字年時身未嫁,于歸欲賦夫先沒。卻等閒、不說未亡人,心如鐵。
私恩少,情偏切。大義凜,志尤決。盡滿腔孤憤,刀痕迸裂。
地下青燐應烈焰,閨中紅粉成英杰。只年年、寒食杜鵑啼,流紅血。
秋水蒹葭,夕陽禾黍,一行雁字青天寫。望來北陌南阡,紫粒紅芒,低垂穎粟迎風亞。
白云堆里晚花香,黃茅屋外鐮刀掛。?稏。驀地鸕鶿飛下。
畦邊唼呷呼兒打。不道天與豐盈,物宜咸若,何惜區區者。
不如酤酒樂西成,好齊物我忘虞詐。
雨漣漣,煙冥冥。煙雨連朝,白晝渾如暝。天外云嵐簾外影。
老眼昏花,書籍猶堪枕。
悶無端,愁欲寢。燕子喃喃,忽的驚人醒。王謝家兒難記省。
舉目山河,已自殊風景。
江岸曉霜飄。襆被裝成上小舠。自笑今年空浪跡,如皋。
風雪歸來冷布袍。
回首也蕭騷。十丈愁城無計消。差喜擔頭馀長物,椰瓢。
博得童兒笑語高。
江東歲歲花稠密。盡染啼鵑血。如何幻出水云黃。可是學來仙子道家妝。
美人甘自埋塵土。羞與紅顏伍。英雄事業已沈淪。只有黃沙滾滾楚江濱。
流水繞頹垣。乂手遙憐。有人放鶴暮云邊。讀罷黃庭明月上,松韻翛然。
此景共誰言?古樹寒煙。龐眉不記種桃年。但說主人歸去也,鳥雀喧闐。
懶云窩,醒時詩酒醉時歌。瑤琴不理拋書臥,無夢南柯。得清閑盡快活,日月似攛梭過,富貴比花開落。青春去也,不樂如何?
懶云窩,醒時詩酒醉時歌。瑤琴不理拋書臥,盡自磨陀。想人生待則么?富貴比花開落,日月似攛梭過。呵呵笑我,我笑呵呵。
懶云窩,客至待如何?懶云窩里和衣臥,盡自婆娑。想人生待則么?貴比我高些個,富比我松些個?呵呵笑我,我笑呵呵。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獄,見死而由竇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時順正,死者尚稀,往歲多至日數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傳染,遘者雖戚屬不敢同臥起。而獄中為老監者四,監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極有窗以達氣。旁四室則無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鍵,矢溺皆閉其中,與飲食之氣相薄,又隆冬,貧者席地而臥,春氣動,鮮不疫矣。獄中成法,質明啟鑰,方夜中,生人與死者并踵頂而臥,無可旋避,此所以染者眾也。又可怪者,大盜積賊,殺人重囚,氣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隨有瘳,其駢死,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師有京兆獄,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邇年獄訟,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專決;又九門提督所訪緝糾詰,皆歸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書吏、獄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連,必多方鉤致。茍入獄,不問罪之有無,必械手足,置老監,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導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為劑,而官與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資取保;其次‘求脫械居監外板屋,費亦數十金;惟極貧無依,則械系不稍寬,為標準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輕者、無罪者罹其毒。積憂憤,寢食違節,及病,又無醫藥,故往往至死。”余伏見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質獄詞,必于死中求其生,而無辜者乃至此。儻仁人君子為上昌言:除死刑及發塞外重犯,其輕系及牽連未結正者,別置一所以羈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數計哉?或曰:“獄舊有室五,名曰現監,訟而未結正者居之。儻舉舊典,可小補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職官居板屋。今貧者轉系老監,而大盜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細詰哉!不若別置一所,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獄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應重罰。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左右鄰械系入老監,號呼達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訊之,眾言同,于是乎書。
凡死刑獄上,行刑者先俟于門外,使其黨入索財物,名曰“斯羅”。富者就其戚屬,貧則面語之。其極刑,曰:“順我,即先刺心;否則,四肢解盡,心猶不死。”其絞縊,曰:“順我,始縊即氣絕;否則,三縊加別械,然后得死。”唯大辟無可要,然猶質其首。用此,富者賂數十百金,貧亦罄衣裝;絕無有者,則治之如所言。主縛者亦然,不如所欲,縛時即先折筋骨。每歲大決,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縛至西市待命。其傷于縛者,即幸留,病數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嘗就老胥而問焉:“彼于刑者、縛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無有,終亦稍寬之,非仁術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懲后也;不如此,則人有幸心。”主梏撲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訊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傷,病間月;一人倍之,傷膚,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無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為差?”曰:“無差,誰為多與者?”孟子曰:“術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偽章,文書下行直省,多潛易之,增減要語,奉行者莫辨也。其上聞及移關諸部,猶未敢然。功令:大盜未殺人及他犯同謀多人者,止主謀一二人立決;余經秋審皆減等發配。獄詞上,中有立決者,行刑人先俟于門外。命下,遂縛以出,不羈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胥某謂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術,曰:“是無難,別具本章,獄詞無易,取案末獨身無親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時潛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讞者,倘復請之,吾輩無生理矣。”胥某笑曰:“復請之,吾輩無生理,而主讞者亦各罷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則吾輩終無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決。主者口呿舌撟,終不敢詰。余在獄,猶見某姓,獄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眾皆以為冥謫云。
凡殺人,獄詞無謀、故者,經秋審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殺人,復以矜疑減等,隨遇赦。將出,日與其徒置酒酣歌達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詳述之,意色揚揚,若自矜詡。噫!渫惡吏忍于鬻獄,無責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脫人于死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獄,與胥卒表里,頗有奇羨。山陰李姓以殺人系獄,每歲致數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數月,漠然無所事。其鄉人有殺人者,因代承之。蓋以律非故殺,必久系,終無死法也。五十一年,復援赦減等謫戍,嘆曰:“吾不得復入此矣!”故例:謫戍者移順天府羈候。時方冬停遣,李具狀求在獄候春發遣,至再三,不得所請,悵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