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茶記
政和二年三月壬戍,二三君子相與斗茶于寄傲齋。予為取龍塘水烹之而第其品,以某為上,某次之。某閩入,其所赍宜尤高,而又次之。然大較皆精絕。
蓋嘗以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不宜得而得之者。富貴有力之人,或有所不能致,而貧賤窮厄、流離遷徙之中,或偶然獲焉。所謂“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良不虛也。唐相李衛公好飲惠山泉,置驛傳送,不遠數千里。而近世歐陽少師作《龍茶錄》,序稱嘉褚七年親饗明堂,致齋之夕,始以小團分賜二府,人給一餅,不敢碾試,至今藏之。時熙寧元年也。吾聞茶不問團鋌,要之貴新;水不問江井,要之貴活。千里致水,真偽固不可知,就令識真,已非活水。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寧元年戊申,首尾七年,更閱三朝而賜茶猶在,此豈復有茶也哉!
今吾提瓶走龍塘,無數十步,此水宜茶,昔人以為不減清遠峽。而海道趨建安,不數日可至,故每歲新茶不過三月至矣。罪戾之余,上寬不誅,得與諸公從容談笑于此。汲泉煮茗,取一時之適,雖在田野,孰與烹數千里之泉、澆七年之賜茗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