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三月赴臺北秋審賦紀一截
一死經霜決,
三年系鐵留。
赭衣何日脫,
執筆不勝愁。
一死經霜決,
三年系鐵留。
赭衣何日脫,
執筆不勝愁。
死刑經過漫長歲月終被判定,三年間枷鎖纏身囚禁于此。身著囚衣何時才能脫去?握筆記錄時愁緒難以承受。
壬辰:干支紀年,此處指具體某一壬辰年(如清代1832年、1892年等)。
秋審:清代復審死刑案件的制度,因在秋季舉行而得名。
赭衣:古代囚犯穿的赤褐色衣服,代指囚徒身份。
系鐵:被鐵鏈束縛,指囚禁狀態。
經霜:比喻時間長久,如經歷霜寒,形容案件審理歷時之久。
此詩創作于作者赴臺北參與秋審之際。清代秋審是對死刑犯的復核程序,作者親歷這一過程,目睹囚徒長期被囚(“三年系鐵留”)的慘狀,以及死刑判決(“一死經霜決”)的沉重,因而寫下此詩記錄所見所感。
全詩圍繞秋審場景展開,通過囚徒的困境與作者的愁緒,反映清代司法制度下的人性苦難。語言簡練,情感深沉,是記錄秋審實況的真實詩作。
霽雪生寒,瘦筇招我,去尋陳跡。歸潮自碧,送盡何郎詞筆。倚東闌、留取斷云,酒邊獨自橫怨笛。記重門款后,梅陰攜手,夜來初積。相逢更苦,問葛帔棲風,有誰追惜。庭荒墅冷,負了當時游歷。耿無言、古蘿自春,舊題敗壁蛛網蝕。算匆匆、莫付哀彈,百歲如過翼。
木葉下秋山,歸人傍晚寒。見燈投驛遠,過雨涉溪難。詩客逢侯喜,棋儔憶謝安。勝游難可繼,莫負吏情閒。
紛紛飛雪渺天涯,痛飲高樓酒屢賒。忽見春山成玉筍,更誇晨浪涌瑤花。沙邊立鷺應難見,水底瀏魚漸可叉。最愛歸來光照夜,醉揮吟筆近窗紗。
齊居嚴嚴,夙駕層闈。車輅垂彩,旒袞騰輝。聳誠載仰,翹心有慕。洞洞自形,斤斤表步。閟宮有邃,神道依稀。孝心緬邈,爰屬爰依。
烏巾墊角短衫紅,度曲誰如鱉相公。贈與桃花時颒面,筵前何處不春風。
扶桑南極外,江漢各朝宗。聲蕩乾坤盡,光吞日月重。云過鮑室暗,潮落虎門封。萬里無終始,乘桴孰可從。
烏鵲成橋處,銀河湛欲流。月隨穿線女,香散曝衣樓。天上逢今夕,人間幾度秋。靈槎如有便,還許客星游。
三月春歸留不住,春歸春意難分付。凡言歸者必歸家,為問春家在何處。春來愁去只因花,春去愁來翻殢酒。長恨愁多酒力微,為春成病花知否。
憐君壯歲好容顏,肥遁高情不可攀。放棹有時歌綠水,持杯長日對青山。芙蓉亭館秋風早,楊柳池塘夜月閒。吟取新詩三百首,遺音猶許繼重刪。
誤入大香國,人言是蕊宮。琪花攜滿袖,鶴背更乘風。
我有二三子,文字粲彪炳。一說為波臣,或傳近華省。豈徒異榮寂,又墮生滅境。懸知群物攝,大類任毛穎。不如洗故習,長笑天地永。
身騎箕尾作山河,氣壯中原勝概多。立贊建康開左纛,坐揮羯虜倒前戈。孤忠唯有皇天在,萬口其如國是何。直待崖州滄海涸,英雄遺恨始消磨。
只者一縫大小,飽叢林漢分曉。點頭言語,丁寧擺手。舌頭狤獠不狤獠,人人腳下長安道。
軒窗小小受千山,杯酒匆匆勝肆筵。滿面春風相照處,話心只話數年前。
巖松挺挺立秋霜,海蚌輝輝放夜光。柳種五株歸栗里,桃開千樹頌潘郎。鸞章褒及循良政,晝錦裁成戲舞裳。莫道云山容耋老,非熊應待夢周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