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記》四十首 其二十七 張廷尉
竊玉環,入高廟,下廷尉,欲族盜。
玉環被竊能幾許,何似長陵一抔土。
中渭橋,犯清蹕,下廷尉,罪當罰。
張公用法何其平,張公之言何不經。
當時誅之則亦已,此語安可告天子。
竊玉環,入高廟,下廷尉,欲族盜。
玉環被竊能幾許,何似長陵一抔土。
中渭橋,犯清蹕,下廷尉,罪當罰。
張公用法何其平,張公之言何不經。
當時誅之則亦已,此語安可告天子。
有人盜竊高祖廟的玉環,案件交付廷尉審理,皇帝欲將盜賊滅族。玉環被盜能值多少?怎比得長陵的一抔土(先帝陵寢更重)。有人在中渭橋冒犯皇帝車駕,案件交廷尉,按律當處罰。張釋之執法多公平,他的言論多不合圣意。若當時誅殺便罷了,這些話怎可直接稟告天子?
廷尉:秦漢時中央最高司法長官,掌刑獄。
族盜:將盜賊滅族(古代刑罰,滅其全族)。
長陵:漢高祖劉邦的陵墓。
清蹕(bì):帝王出行時清道戒嚴,禁止他人通行。
張公:指張釋之,西漢名臣,以執法公正著稱,《史記》有傳。
不經:不合常規,此處指不迎合皇帝意旨。
王十朋為南宋政治家、詩人,其《讀<史記>四十首》系讀史詠懷之作。張釋之(張廷尉)是《史記》中執法公正的典范,詩人借詠其事跡,或隱含對南宋司法清明的期待,亦反映其借古鑒今的創作意圖。
詩以兩則經典案例(高廟盜環、中渭橋犯蹕)為核心,突出張釋之‘用法平’的特質,既贊其堅守法律的品格,亦暗諷皇權對司法的干預。語言質樸,敘事簡明,議論切中要害,是詠史佳作。
十尺荊榛峽口濤,千年遺搆蜀云高。堂成莫話幽憂事,列座王楊盡彩毫。
夜聽檐溜到天明,喜見陂塘水漸生。芽甲旋萌枯菜色,笙歌忽動渴蛙聲。老農蓑笠經時廢,野渡舟航向曉橫。為語鄰翁好相慶,晚禾猶望一分成。
不會道,不會禪。更求文墨,掘地覓天。別調宮商妙不傳。
南來決計只須臾,畏見故人評指趨。塵網半生心厭倦,煙波千里浪崎嶇。遭逢未把阿誰怨,跌倒端宜自己扶。愿覓長沮從穡稼,強教爭做筆頭奴。
宜男照耀后庭春,笑雜蘭芽插鬢唇。良夜繡帷傳吉夢,雙雙抱送玉麒麟。
誓將粉墨寫春秋,一代宗師已白頭。家在錢塘江畔住,閑教兒女練吳鉤。
笑捧天香出禁林,歸來閩嶠歲華侵。春暉報母心逾苦,甘旨娛親意獨深。隔岸園林江濯錦,臨風闌檻竹鳴琴。長卿多病無由見,咫尺相思隔海岑。
蚌胎抉珠光陸離,山石韞玉形瑰奇。民生適秉俊秀姿,如玉含潤珠生輝。廣平世德遠已微,云礽奮發思前徽。輕獧不遂裘馬肥,下帷恬淡齏鹽宜。讀書待旦心孜孜,穴壁睥睨晨光熹。我憶視子齠齔時,髧發郁爾青齊眉。椿庭期待余所知,近師囑汝吾儒歸。只今年才二十幾,瑰詞藻語超倫夷。示予琬琰潤且滋,蠅頭點漆光累累。蘭苕芬馥翡翠飛,鯨魚掉尾橫天池。秋風丹桂香紛霏,明年期爾扳高枝。而翁陰祐應扶持,搏風九萬非難期。但愁老眼將昏眵,羽翼不睹連云垂。
越死超生底事忙,青梅才結柳條黃。怪來郎將狂初醒,卻笑端明夢已長。飲酒喜從天預戒,聞箏猶覺習難忘。云間風動虛窗外,聲色何曾兩不將。
孤注江山宿數多,斗移海涸又如何?神州場負盲翁鼓,《柳傳》魂銷麥秀歌。野火愁根煙慘淡,井繩蛇影歲蹉跎。一腔馀血寧空剖,鐵節雨中天礪磨。
萬里區區學宦游,江南江北幾時休。朝來作別殷勤語,為謝多情黃栗留。
有客有客來赤城,碧梧風裁光瓏玲。音含太古文七星,直如赤絲清如冰。洗秋壑,鳴秋聲,金舂玉應和以平。
仙翁服食久遺年,且作童兒戲眼前。井上轆轤休軋軋,檐間風露自濺濺。
芡團團兮崟葉長,鏡吾知兮眉如霜。車爾華兮服爾章,素履諒氣咎兮貞也悔亡,所未亡兮隱憂中腸。
落葉擁柴扉,村深客過稀。曉車分谷去,晚笛飯牛歸。漁負雨蓑立,鳥銜霜果飛。此中真小隱,予亦久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