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消除怨怒。語出《孔子家語.辯樂解》"昔者舜彈五弦之琴,造《南風》之詩,其詩曰'南風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
1.學校在校外聘請的輔導員。
1.衛士。
1.《晉書.阮籍傳》"籍聞步兵廚營人善釀,有貯酒三百斛,乃求為步兵校尉。"后因以"校尉廚"代指美酒。
1.校勘文章。
1.考較武藝。
1.學校教育事務。
2.泛指學校事務。
1.考校練習;考查學習。
1.拘捕。
1.校訂修正。
1.古代稱學校。
1.校理補敘。
1.考試鹽。
1.學校。
1.巡視考察。
1.學校為了進行道德教育的方便,選擇若干符合本校辦學宗旨的醒目詞語,作為學校全體人員的奮斗目標。
1.核對查考;比較驗證。
1.考核技術。
1.在學校中工作的醫生。
1.即交椅。一種可以折疊的輕便椅子。
1.舊時對學校中工友的稱呼。
1.校勘增益。
1.檢閱,操演。
1.較量勇力。
1.學校的師生稱在本校畢業的人,有時也包括曾在本校任教職員的人。
1.校勘者的話。
1.校對工作者。
1.學校內供休息﹑觀賞的園子。亦泛指學校范圍內的地面。
1.計較怨仇。謂有怨仇必定報復。
①審閱校訂(書刊內容)。②〈書〉檢閱~三軍 ㄧ~陣法。
1.猶指責。
1.閱兵校武。
2.猶交戰。
1.纏繞,糾纏。校,通"絞"。軫,通"絞"。
1.校勘證實。
1.學校的所在地。
1.考訂整理。
校訂并注釋。
1.考訂編輯。
1.校勘并付印。
1.校訂總合。
1.迅跑。
1.在左校服勞役『代對輕罪犯的懲罰方式之一。
1.泉名。在今湖南省道縣境內。
1.猶言笑哈哈。
1.亦作"笑傲"。
2.謂戲謔不敬。
1.見"笑敖"。
2.嬉笑游玩。
1.猶言吟風弄月。形容心情悠閑自在。
1.謂態度嚴肅﹐難見笑容。語出《宋史.包拯傳》"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
1.拍手歡笑。
被人用作取笑的資料傳為笑柄。
1.形容狂笑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