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荒唐錯誤到無可比擬的地步。
1.等第,次序。
1.按年齡長幼排定先后次序。
1.文體名。作者自敘的傳記。以記述家世﹑生平為主,兼及編纂旨趣﹑體例等。序,亦寫作"敘"。《史記》有《太史公自序》,《漢書》沿用其體,始稱"敘傳"。參閱唐劉知幾《史通.序傳》。
1.謂依規律運行。
2.指按照次序。
3.編次。
4.依次論述。
5.泛指排列的次序。 6.時序;季節。
1.猶次序。謂官秩品第。
1.謂依名分確立。
1.堂的東墻或西墻的南端近階處。
1.佛教經論,分序﹑正﹑流通三分。初為序分,述其經發生因由,即緣起部分。
1.起稿,擬稿。
1.列于詩歌集或組詩前的詩篇。常用以敘述事情之緣起,交代寫作意圖和暗示主題等。
1.《周禮》天官太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及《考工記》等六篇將六官所統率的官屬的職掌和人數概略地列于每篇之首,經學家謂之"序官"。
1.排比其功績。
1.依次前進。
2.按規定的等級次第升遷。
1.按等次授予官爵。
2.依爵位排列座次。
1.鴻臚官之別稱。職掌禮賓之事。
1.謂分別高下排列。累,猶序。
1.按品級站立。
1.謂依次論述。
2.謂按某種標準排列。
3.猶檔次。
1.書目的編次和說明。說明部分包括著作的源流﹑要旨等,略相當于圖書提要。序,亦寫作"敘"。唐陸德明《經典釋文》第一卷為"序錄"。
2.記敘;記錄。
1.序和論。即史傳文的引言和結尾的評論。
2.謂依次論列。
3.序言;序文。
1.目次,目錄。
2.指序言和目錄。
3.指對讀書時輯錄的條目加以論述的文字。
1.按等級次第升遷。
1.按順序進食。
1.謂安排事項,使有條理。
2.敘述事情。
1.古代幼童就學之所。
1.敘述。
表示事物次序的數。在集合論中,也有推廣意義的序數概念。
1.謂有序。
1.著作前的概述部分稱為"序說"。如宋朱熹《論語集注》﹑《孟子集注》二書之前都有《序說》,輯錄有關孔孟身世﹑言行及前人評論孔孟的材料。
1.安排位次。
1.文體名。詳"序()"。
1.舊指在公文上依次具列職銜﹑姓名。
1.相繼而起。
1.序文。詳"序()"。
1.序和引。二者皆為文體名。"引"大致如序而稍簡短。
1.亦作"序贊"。
2.文體名。其形式為簡述他人生平,末加贊語。晉袁宏撰有《三國名臣序贊》,北魏李仲尚撰有《前漢功臣序贊》,分別見《文選》卷四七和《魏書》本傳。
1.戰爭或戰役開始的第一仗。參見"初戰"。
1.敘述志趣。
1.舊指按品級尊卑為序書列官職姓名。明黃佐《翰林記》有《序秩》篇。
1.抒發哀情。
1.按功勞大小給予獎勵提拔。
1.亦作"敘悲"。
2.述說別離的悲傷。
離別時聚在一起說話此一去不知何日再能相見,不免敘別一番。
1.量才銓敘;量才授官。
1.亦作"敘常"。
2.按年資晉用才能﹑政績一般的人。
1.亦作"敘齒"。
2.按年齡的長幼而定席次。
1.文體名。作者自敘的傳記。以記述家世﹑生平為主,兼及編纂旨趣﹑體例等。《漢書》有"敘傳"一篇﹐分上下兩卷。參閱唐劉知幾《史通.序傳》。
1.亦作"敘次"。
2.按順序。
3.謂安排次序。
1.封建時代按官吏的官階和爵位,封其妻﹑母﹑祖母﹑曾祖母。
1.獲罪降職之官按后來的勞績恢復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