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獨生的竹。
2.古代的一種管樂器。因用孤竹制成,故名。
3.古代樂曲名。
4.商周時國名。在今河北省盧龍縣。
5.《莊子·讓王》"昔周之興,有士二人,處于孤竹,曰伯夷﹑叔齊。"后遂用"孤竹"借指伯夷﹑叔齊。 6.竹的一種。 7.復姓。見《通志.氏族二》。
1.亦作"賜圜"。
2.舊時放逐之臣,遇赦召還謂"賜環"。語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環。"楊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絶,皆所以見意也。"
1.恩準緩繳租賦。
1.賜給恩惠。
2.稱人對自己啟發教育的敬辭。為舊時書信中套語。
1.《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謂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秋取柞榓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唐宋唯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賜近臣﹑戚里。
1.古代天子給有功的老年大臣賜以倚幾,以示榮寵。
1.唐代一品之門設戟十六,二品十四,三品十二。宋代因之。"賜戟"謂皇帝特賜門戟,以示優寵。
1.大臣身故,皇帝敕使往祭。
1.經皇帝批準而給與假期。
1.請尊長接見的敬辭。
2.指帝王接見臣下。
1.謂賜宴餞別。
1.賜給寶劍。命自殺。
2.賜給寶劍。代表皇帝施行專斷之權。
1.對他人指教或來信的敬稱。
1.賜給玉玦。謂斥逐大臣。語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環。"楊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絶,皆所以見意也。"
2.賜給玉玦。表示優寵。
1.謂祭祀時賜助祭者以酒爵。
2.賜予爵位。
1.賞賜。
1.賞賜。或指賞賜的東西。
1.賞賜慰勞。
1.謂以鐘磬一類樂器賜予臣下。
1.給予同情。
1.稱人來到的敬辭。
1.賜予龍團新茶。
1.《左傳.僖公四年》"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杜預注"履,所踐履之界。"后因以"賜履"指君主所賜的封地。
2.漢應劭《風俗通.正失.葉令祠》"俗說孝明帝時尚書郎河東王喬遷為葉令,喬有神術,每月朔常詣臺朝,帝怪其來數而無車騎,密令太史候望,言其臨至時,常有雙鳧從東南飛來;因伏侍,見鳧舉羅,但得一雙舄耳。使尚方識視,四年中所賜尚書官屬履也。"后用"賜履"表示任京官。
1.封建社會帝王分封諸侯的一種禮儀。帝王以五色土為太社,分封諸侯時,各授以他們相應的某方某色土,如東方青土,南方赤土等,并包以白茅,使歸以立社。
1.君王贈以名號。
1.敬稱天子或尊長者下達命令。
1.給予休假。
1.大臣身故,皇帝敕使建造的墓園。
1.賜與。
1.謂遣使賜物。
1.語出《論語.子張》"叔孫武叔語大夫于朝曰'子貢賢于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貢,子貢曰'譬之宮墻,賜之墻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墻數仞,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后因以"賜墻及肩"喻才學淺露。
1.傳說七夕,天上牛郎織女相會,賜人間婦女以智巧。
1.猶賜福。
1.賞賜。
1.謂使來客到館舍休息。
1.賜予活的牲畜。
1.國君贈予熟食。
2.多指皇帝宴請臣下。
1.古時貴者有氏,賤者無氏,有功則君主賜氏以示尊寵。
1.敬辭。謂告知,示知。
2.書信用語,敬稱對方的來信。
1.見"賜謚"。
1.賜給年壽。
1.稱人來信的敬辭。
2.指皇帝給臣下寫信。
3.君王賜給的書籍。
1.君主命令臣下自殺。
1.君主恩賜田地給臣下。
2.指所賜予的田地。
1.請人聽從自己意見的敬辭。
1.賞賜慰勞。
1.謂賜予慰問。
2.稱人來信的敬辭。
3.謂請師長教誨。用作敬辭。
1.唐﹑五代間,皇帝許大臣得以盡言,無所畏憚。稱"賜無畏"。
1.賜予坐位。
2.賜予席子。
1.賜予與進獻。
1.謂貴人向寺廟敬香。
2.贈送雞舌香。桓帝時,侍中乃存,年老口臭,上出雞舌香與含之。見漢應劭《漢官儀》卷上◇用以表示見知于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