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完畢其事;了事。
1.寺院夜半所鳴之鐘。
用于分開兩種不相混溶液體的一種儀器。其形狀有圓筒形、圓球形、圓錐形等多種,容積有50、100、250毫升等規格。既可萃取又可分液。廣泛應用于化學實驗室及化工操作中。
1.縣名。屬江西省。宋雍熙年,分宜春等十一鄉置縣,故名"分宜"。參閱《太平寰宇記.袁州》。
2.明奸相嚴嵩,江西分宜人。世多以"分宜"代稱之。
1.調度部署。
2.猶分離。
1.謂遵守名分,為所宜為。
2.情分;情義。
1.猶另議。
1.猶分居。
2.謂不同尋常。
3.猶區別。
1.指承擔兵役。
1.分往;分派。
1.分散精神。
日影移動一分的時間。指極短的時間惜~。
1.些許音訊。
1.分韻或分題作詩。
1.分贓。
分擔別人的憂慮;幫助別人解決困難~解愁ㄧ為國~。
1.猶分謀,分管。
1.謂區別主犯從犯,寬貸從犯。
1.分給。
1.界限;區域。
2.劃分疆域。
1.呵出熱氣使受寒的人溫暖。形容對人十分熱情﹑關心。
1.緣分。
1.猶本心,本愿。
1.紛紜。多而雜亂。分,同"紛"。
1.數人相約賦詩,選擇若干字為韻,各人分拈,依拈得之韻作詩,謂之分韻。
①分取贓款贓物坐地~。②比喻分取不正當的權利或利益。
1.細則。對總則而言。
1.春秋魯郼成子與衛轂臣為至交,后轂臣死于衛亂,成子迎養轂臣家眷與己隔宅而居。見《孔叢子.陳士義》◇以"分宅"指朋友間不負生死之義。
2.分到的托居之所,謂所處的位置。
〈書〉分手;離別。
1.謂雕琢推敲文章。
1.分管。
按照一定比例分錢財三七~。
1.猶分裂。
1.猶分路,分道。
2.分乘兩車。
鐘表上指示分數的指針,比時針長。
1.爭斗;爭奪。
2.爭吵。
1.猶分辯。
從一個系統或主體中分出來的部分~機構。
將信號均勻分給各用戶接收機的裝置。通過分配器將信號分成多路,分別由分支器送至用戶。
1.宋元人稱分家的契據為分支帳。
1.一莖蘗生數枝。
2.指從一個學科中派生出來的部分。
1.猶分際。
1.各司其職;各授其職。
1.指春分﹑秋分﹑冬至﹑夏至。
春分點、秋分點、夏至點、冬至點的合稱。
1.分別治理。
1.分別設置。
2.分別安置。
1.猶分內。
1.茂盛貌。
將植物的根、莖基部長出的小分枝與母株相連的地方切斷,然后分別栽植,使之長成獨立的新植株的繁殖方法。此法簡單易行,成活快。園藝上廣泛應用。
1.一分一銖。
2.形容極少。
3.古代弓上測定射箭遠近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