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8年(戊戌年)6月11日,光緒帝頒布了一系列變法法令。主要內容有政治方面,提倡官民上書言事,改定律例,裁撤冗員,澄清吏治。經濟方面,倡辦各種實業,保護和獎勵農、工、商業的發展,改革財政,編制預算、決算。文化方面,普遍設立學堂,準許創立報館、學會,改革科舉制度,廢除八股,獎勵科學著作和發明。至9月21日慈禧太后發動政變為止,歷時一百零三天,史稱百日維新”。
形容說話fe3bK舨磺逅哩哩羅羅了半天,誰也不知道他說些什么。
形容說話啰唆不清楚。
1.猶嘰哩咕嚕。形容說話不清楚。
1.歌曲襯字。無義。
1.猶言如此這般或那個。
1.曲折連綿貌。
1.連續不斷貌。
1.曲折連綿貌。
1.見"邐迤"。
1.曲折連綿貌。
1.謂政治修明安定。
1.至治的根本。
1.紋理相次。形容細密。
2.猶理順。謂于道理切近。
1.猶申辯。
1.梳理鬢發。
1.治軍,統領軍隊。
1.統治的權力。
管理財物或財務當家~ㄧ~之道。
1.古司法官名。即法曹。
1.猶扶杖,拄杖。
〈方〉對別人提到的事情或剛說完的話表示意見(多用于否定)別理他的茬兒ㄧ人家跟你說話,你怎么不~?
1.猶審理。
1.治理財產。
1.善于辦事的好名聲。
1.處理。
1.治世。
1.道理;理法。
2.理政之道。
3.指文章的義理。
1.謂政治安定。
1.督促辦理。
2.訂正;整理。
1.猶督辦,催辦。
1.宋朝皇帝理宗﹑度宗的并稱。
理虧。
1.審理判決。
1.公堂對質。
1.懲治惡人。
1.義理和章法。
2.禮法;倫理規范。
3.規律;法則。
1.見"理劇剸繁"。
照理應該;理當您年紀這么大,我們~照顧您。
1.謂治事干練。
1.理科和工科的并稱。
1.治理之功績。
1.治亂。構,亂。
1.懲處有罪的人。
1.致治之古代。
1.治獄之官。
1."理匭使"的省稱。
1.唐代于垂拱二年(一說垂拱元年)始于廟堂置匭(意見箱),收納臣下意見書,以申天下之冤滯,達萬人之情狀。由御史中丞﹑侍御史﹑中書舍人等人為理匭使,負責處理其事。
1.治理國家。
2.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的國家。
物理學和化學的合稱。
1.理智的心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