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煩躁纏擾。
明代文學家。字子相,號方城山人,興化(今屬江蘇)人。嘉靖年間進士。官至福建提學副使。曾統兵擊退倭寇。后七子”之一。作品以散文較為出色,《報劉一丈書》為其名篇。有《宗子相集》。
1.崇奉;趨承。
1.語本《詩.大雅.板》"懷德維寧,宗子維城。"后因以宗子封國,藩屏王室若城,稱為"宗城"。
1.猶嫡傳。
1.即家廟。同族人祭祀祖先的祠堂。
1.同宗的族人,本家。多指從祖﹑伯叔或兄弟輩。
1.宗法的原則。
①古代以家族為中心,按血統、嫡庶來區(qū)別親疏、組織社會的法則宗法制度|今封建廢已久,惟世襲者尚可言宗法。②學術、藝術上的效法其詩大率宗法《文選》。
1.實行宗法制度的社會。亦以泛稱封建社會。
1.亦作"宗蕃"。
2.指受天子分封的宗室諸侯。因其拱衛(wèi)王室,猶如藩籬,故稱。
1.見"宗藩"。
1.宗仰敬奉。
1.對宋代名將宗澤的敬稱。
1.宗子之妻。
2.同姓族人之婦。
1.見"宗干"。
1.猶尊官。
2.猶宗匠,宗師。指文章學術上有重大成就,為眾所推崇的人。
1.先公。《詩.大雅.思齊》"惠于宗公,神罔時怨,神罔時恫。"毛傳"宗公,宗神也。"孔穎達疏"宗公,是宗廟先公。"馬瑞辰通釋"宗公即先公也。言其久則曰古公,言其尊則曰宗公。"唐李舒《唐德明興圣廟樂章.德明酌獻》"清廟奕奕,和樂雍雍。器尊犧象,禮屬宗公。"一說為大臣。
1.指掌禮﹑樂的職官,如三代的宗伯﹑漢代的太常等。
1.貫串其間的主旨。
1.同姓諸侯國。因與天子同宗,為其支庶,故稱。
2.猶祖國。亦兼稱國家,朝廷。
1.大姓的首領。
1.指宗子。
1.總和,集大成。
1.至高無上。
2.引申指至理,根源。
1.皇族的譜牒。
2.指宗室的身份。
1.宗廟社稷。古代亦常用以代表國家政權。
1.同族,本家。
2.用于稱同姓。
在學問、技藝等方面有重大成就、為眾崇仰的人詩之宗匠必推李杜|一代宗匠。
相信世界上存在著超自然力量的社會意識形態(tài)。認為這種力量主宰著自然和社會,因而對之敬畏和崇拜。世界性宗教有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還有日本的神道教、印度的印度教以及中國的道教等民族宗教。各種宗教都有自己的教義信條、神學理論、清規(guī)戒律和祭儀制度等。
16世紀歐洲新興資產階級在宗教改革旗幟下發(fā)動的大規(guī)模反封建的社會政治運動。表現為對西歐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以羅馬教皇為首的天主教會發(fā)動猛烈沖擊。1517年馬丁·路德發(fā)表《九十五條論綱》抨擊教皇出售贖罪券,揭開宗教改革的序幕。反對羅馬教會對各國教會的控制;反對教會擁有地產;以《圣經》為信仰的最高準則,不承認教會享有解釋教義的絕對權威;強調教徒個人直接與上帝相通,不必由神父作中介。運動中有以路德為首的溫和派和以加爾文為首的激進派。宗教改革運動使西歐和北歐各國的世俗君主擺脫了羅馬教皇的控制,并產生了脫離天主教的新教各宗派。
歐洲中世紀以宗教故事為題材,宣傳宗教觀點的戲劇。包括奇跡劇、神秘劇、道德劇等。一般由宗教團體主持演出,有時作為宗教儀式的一部分。
1.宗族中才能杰出者。
1.古代大夫家臣之管理宗事者。本身為宗人。
2.對同族長者的敬稱。
1.同一種類。
2.宗族,族人。
1.清代宗人府的負責長官。掌皇族屬籍等事。詳"宗人府"。
1.宗族;同族。
2.佛教語。禪宗的自稱,而稱其他各宗為"教門"。
3.指本門教派。
①古代帝王、諸侯祭祀祖宗的地方使秦破大梁而夷先王之宗廟。②指王室、朝廷群下推立圣公,以主宗廟。
1.指母系社會中的氏族首領。
1.嫡子與庶子。
政治、學術、宗教等方面的派別。也指少數人為自身利益而形成的小集團。
搞小圈子、小派別,拉攏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以宗派的利益為重的思想和行為。小團體主義、本位主義也是宗派主義。宗派主義破壞革命隊伍的團結和統一,阻礙黨的路線的貫徹執(zhí)行,桅極大。
作家∮南唐河人。女。1951年畢業(yè)于清華大學。曾任《文藝報》、《世界文學》編輯。著有中篇小說《三生石》,短篇小說《紅豆》、《不沉的湖》、《弦上的夢》等。
1.泛稱皇室親族。
1.同宗的親屬。
1.與國君同宗之大臣。
2.宗正寺卿的省稱。
3.泛稱朝廷中掌禮儀﹑祭祀﹑宗廟之長官。
1.尊敬謙讓。
1.明代宗人府的負責長官。掌皇族屬籍等事。詳"宗人府"。
1.推崇;效法。
1.宗廟和社稷的合稱。
2.借指國家。
1.辛亥革命爆發(fā)后,清朝皇族中的頑固分子良弼﹑溥偉﹑鐵良等結成集團,反對清帝退位及與革命政府議和,企圖保存清皇朝的統治,被稱為"宗社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