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詭詐虛妄。
1.因受傷而休息調治。
1.保養身體。
2.維持生活。
3.謂將非親生兒童撫養大。
1.撫養兒童成人的非生身父母。
1.保養精神。
1.靈芝草。
1.保養生命;維持生計。
2.攝養身心使長壽。
3.畜養生物。
4.謂駐扎在物產豐富﹑便于生活之處。
5.生育。
1.指修道者。因其講究行氣功,煉丹藥,以求長生,故名。
1.同"養生送死"。
2.喪﹐治喪。
1.攝養身心使長壽的方法。
1.指子女對父母生前的贍養和死后的殯葬。
1.同"養生送死"。
1.原為《莊子》篇名◇借作酒名。
2.供給生活所需的主人。
1.姊妹之子。
1.飼養。
1.猶役使。
1.謂設置上士﹑中士﹑下士之官。
2.培養人才。
3.謂收羅﹑供養賢才。
1.謂安身處世。
1.蓄養威勢。
1.養護照看;供養照顧。
1.謂保養身體以延年益壽。
1.舊時鴇母撫養他人幼女,成年后賣給人作妾稱為"養瘦馬"。
2.泛稱養妓女。
1.指春秋楚臣養由基。
1.養老,使衰老之年得到保養。
1.貯水。
1.飼養。
1.修養并保持其本性。
1.謂蕃育人民。
1.專為奉養父母而建的屋宇。
1.保養身體;滿足身體的需要。
1.培養恬靜寡欲的思想;過恬靜的生活。
1.教養弟子。
2.聚養徒眾。
1.培養完成。
1.培養虛名。
2.指隱退閑居。
1.培植﹑保持威力。
1.培植威力,積蓄銳氣。
1.營養護衛。
1.猶養老院。
1.養育萬物。
2.指被畜養的動物。
3.謂受財物的支配,為財物所左右。
1.豢養繁殖。
2.保養休息。
3.養子。
1.見"養媳婦"。
1.幼時即領而養之,待長大后方成婚的兒媳婦。語本《三國志.魏志.東沃沮傳》"飲食居處,衣服禮節,有似句麗"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歲﹐已相設許。婿家迎之﹐長養以為婦。"
1.謂修養仙道。
1.在閑靜中養生。
1.供養賢才。
2.保持﹑培養才德。
1.西夏所建培養人才的機構。
1.保養宰相的身體。比喻明哲保身。
1.宋代太仆寺所屬掌豢養馴象的機構。
1.修養心神。
2.謂煩悶。養,通"癢"。
1.謂保持﹑培養威信?!盾髯樱Y論》"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楊倞注"信謂使萬人見而信之﹐相至尊也。"一說﹐保持培養神圣的威勢。王先謙集解引郝懿行曰"古多借信為伸﹐此又借信為神﹐神與伸皆同聲之字﹐故可相通。"
1.保養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