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放手;停手。
1.謂抑制情欲而導之以善。
2.壓縮與引伸。
1.手指按笛孔之貌。
1.謂抑制感情,與之疏遠。
1.克制。
1.制止;遏止。
1.抑制自己的志向。
1.阻撓;阻止。
1.猶迫害。
1.拖著腳步,腳不離地緩步移動。杙,"曳"之訛。《呂氏春秋.異用》"孔子之弟子從遠方來者,孔子荷杖而問之曰'子之公不有恙乎?'搏杖而揖之,問曰'子之父母不有恙乎?'置杖而問曰'子之兄弟不有恙乎?'杙步而倍之,問曰'子之妻子不有恙乎?'"陳奇猷校釋"孫(孫詒讓)蔣(蔣維喬)以'杙'為'曳'之訛,是也……上問兄弟已置杖,此時杖已不在手中,故問妻子則曳步。"一說,"杙步"應為"曳杖"﹑"杖步"。參閱《廣韻.上養》﹑《太平御覽》卷七一○引《呂氏春秋.異用》。
1.釘木樁于地。
1.指水上房屋。在水上建房,要先于水中打樁以為支柱,故稱。
1.翻譯的佛經。
1.翻譯成另一種文字的本子。
1.指譯文的風格或質量。
1.古代主持傳譯與奉使的職官。
1.古代翻譯佛教經籍的機構。有由私人和團體組織者﹐有以國家之力設立者。分工甚為細密﹐有譯主﹑筆受﹑度語﹑證梵﹑潤文﹑證義﹑校勘﹑監護等項。
1.亦作"譯道"。
2.翻譯和導送。亦指負責翻譯和導送的人。
1.見"譯導"。
1.翻譯的方法。
1.支付給譯者的錢。
1.翻譯的文稿。
1.古代掌通翻譯的官。
1.古官名。掌通譯『代大鴻臚之屬官有譯官令及丞。
1.閑話。
2.由古漢語譯成的現代語體。
1.一種語言的語詞用另一種語言的語詞去替換。
1.經翻譯的典籍。
1.翻譯家。
1.翻譯者。
1.翻譯并解說。
1.翻譯介紹。
1.翻譯界。
1.翻譯經典。多指翻譯佛經。
1.掌管佛經的翻譯和潤色的官。
1.宋代官名。掌翻譯佛經。
1.宋代翻譯佛經的場所。
1.選擇居處。譯﹐通"擇"。
1.翻譯并刻印。
1.翻譯過來的名稱。
1.翻譯的作品。
1.做翻譯工作的人。
1.尋繹細察﹐弄明白。譯﹐通"繹"。
1.翻譯佛經的僧侶。
1.經過翻譯的詩歌。
1.負責傳譯的使者。
1.翻譯工作者。
1.指翻譯工作。
1.翻譯并解釋。
1.古指異域向朝廷修好朝貢時的呈書。因需翻譯﹐故稱。
2.翻譯書籍。
1.清政府于1861年設立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1.翻譯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