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圖章,印章。
1.平夷遠闊。
2.謂性情平和,胸襟遠大。
3.山水畫的一種取景方法,自近山望遠山,意境綿邈曠遠。
1.指陽歷平年的二月,只有二十八天。
1.遍布的云。
1.均勻,平均。
公平妥當處事平允|命持法寬嚴,務歸平允|處理糾紛時,話要說得圓轉平允。
1.謂時運平順。
1.指平聲韻。
1.平庸雜亂。
1.辨別觀察。
1.評定贓物的價值。
1.猶平明。
1.使法則公平。謂按照封地大小和土質美惡制定征收稅賦的標準。
1.平湖;沼澤。
指古漢語字調的平聲和仄聲。仄聲包括上、去、入三聲。舊詩賦及駢體文中所用的字音講求平聲和仄聲相互交替,使聲調諧協,有一定格式,稱為調平仄。
1.猶平視。
1.平坦寬廣;平整光滑。
2.形容心情舒坦。
3.平平地鋪開。
1.形容平整舒展。
1.評處;商酌。
2.品評。
3.古代官名。唐代以尚書﹑中書﹑門下三省長官為宰相,因官高權重,不常設置,選任其他官員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簡稱"同平章事",同參國事。唐睿宗時又有平章軍國重事之稱。宋因之,專由年高望重的大臣擔任,位在宰相之上。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元代之行中書省置平章政事,則為地方高級長官。簡稱平章。明初仍沿襲,不久廢。
1.平正整齊;平坦整齊。
2.填挖土方使土地平坦整齊。
1.端正;平整。
2.公平正直。
3.猶言調整,調節。
1.謂修明政治。
1.平與直;平而直。
2.猶言估算。
3.平正;正直。
4.平易質直。指文字和言辭。
1.謂公平至善。
1.使心志平和。語出漢荀悅《申鑒.雜言上》"君子食和羹以平其氣,聽和聲以平其志。"
2.平亂之志。
1.謂合法度。
2.治理;整治。
3.太平。
4.猶平息。
1.謂辨次耕作的先后。
1.平和中正。
1.銀杏的別名。
1.正午;白天。
1.評注。評論注解。
1.唐代所擬考核官吏的一種辦法。政績在中等者,作內外平級的調遷,以歷試其能,謂之平轉。
1.書籍等印刷品用單層的紙做封面,書脊不成弧形的裝訂(區別于"精裝")。
1.猶言對等之禮。
1.古代官府平抑物價的措施。
2.漢承秦制﹐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掌管平準之事。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通志.職官四》。
3.平穩;公平;平衡。
4.清末譯經濟學為平準學。
1.平聲的字,對仄字而言。參見"平聲"﹑"平仄"。
1.謂辨析明白而后上奏。
1.亦稱"平底足"。亦稱"扁平足"。
2.指足弓減低或塌陷,腳心逐漸變成扁平的足病。
1.謂公平治罪。
1.謂從容勞作。一說,平或作"丕",謂大力勞作。
1.謂不分尊卑地就坐。
2.古代建筑名詞。即復道,閣道。
1.評泊﹔評論。
1.品評﹔評議。
2.忖度﹔掂量。
1.見"評點本"。
1.通過比較﹐評定高低。
1.猶評判。
1.評議和駁正﹔評論。
1.評說﹔評論。
2.思量﹐忖度。
1.評泊﹔忖度。
1.品評裁斷。
1.評估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