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比喻讒言為害極其嚴重。
1.猶言拖延滯留。
1.見"遷延稽留"。
1.見"遷延歲月"。
1.見"遷延歲月"。
1.猶言拖延時間。
1.離散動搖。
1.改變原先從事的職業。
1.見"遷移"。
1.指遷出的封邑。
1.運銷,販賣。
2.變化,變換。
1.亦作"遷鶯"。
2.謂黃鶯飛升移居高樹。
3.指遷升飛翔的黃鶯。
4.喻登第。
5.喻升官。
1.見"遷喬出谷"。
1.猶遷變。
1.謂自己不如意時抱怨別人。
1.謂越出范圍而變化。
2.猶遷離。
1.漢司馬遷和揚雄(字子云)的并稱。
1.猶運輸。
1.見"遷葬"。
1.官吏遷升時之召對。
1.遷徙之詔令。
1.亦作"遷謫"。
2.謂官吏因罪降職并流放。
1.謂古代帝王登基,改正朔,易服色。
1.猶升職。
1.猶移植。
1.改變意志。
1.猶遷升。
1.舊指官員晉級。
1.形容動作緩慢。
1.猶移植。
1.遷墳,改葬。
1.《莊子.大宗師》"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澤,謂之固矣。"后以"遷舟"比喻出殯安葬。
1.貶斥放逐。
1.謂官員升級。
2.指官員換防,調動任所。
3.猶言遷流轉移。
1.謂提升官職。
1.改換平時起居的場所。
2.移動坐位。
1.遷移靈座;移柩安葬。
1.舊時官府中的發文登記簿。
1.官名。明代都察院官員,地位次于左右副都御史。
1.受簽解送,負責解送。
1.簽名。
1.眾人籌畫。
1.即簽判。簽書判官廳公事的簡稱。為宋代各州幕職,協助州長官處理政務及文書案牘。
2.指做僉判官。
3.簽名并作判詞。
1.舊時官府簽發的催辦公事或傳人到案的憑證。
1.清律規定,處流刑者,妻妾應隨同前往,謂之僉妻。乾隆二十四年停止。詳見《清史稿.刑法志二》。
1.和諧貌。
2.猶皆;都。
1.小人。
1.小人;奸人。僉,通"憸"。
1.奸人;小人。僉,通"憸"。
1.官名。金置按察司僉事。元時諸衛﹑諸親軍及廉訪﹑安撫諸司,皆置僉事。明因之,都督﹑都指揮﹑按察﹑宣慰﹑宣撫等,皆有僉事。清初沿用,乾隆時廢。
2.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中央官署中的中級官員。
1.舊時官府中的一種封套,內裝送請主管長官簽押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