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崪然"。
2.突兀,高聳貌。
1.執行巡防任務的將領。
1.從事巡邏偵察工作的官吏。
1.比喻巡防嚴密猶如羅網。
1.巡邏的騎兵。
1.招惹。
1.巡邏之人;巡察的人。
1.惡鬼的通稱。
1.見"邏娑"。
1.巡邏崗哨。
1.猶邏所。
1.巡邏兵。
1.謂從事巡邏偵探工作。
1.巡邏守衛。
1.指主管巡行偵查事務的官府。
1.巡邏偵察。
1.捕捉解送。
1.亦作"邏遚"。亦作"邏莎"。亦作"邏挲"。
2.地名。即邏些,唐時吐蕃的都城。今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3.借指一種用邏娑檀制的精美的琵琶。
1.見"邏娑"。
1.指巡邏哨所。
1.見"邏遚檀"。
1.巡邏保衛。
1.藏語的音譯。吐蕃的都城。即今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1.捋起袖子。
1.猶巡邏。
1.巡邏。
1.巡邏的差役。
1.方言。找岔子。
1.猶邏察。
1.舊時地方上負責巡邏治安事情的頭目。
1.邏卒。
1.亦作"邏倅"。
2.巡邏的士兵。
1.鑼和鼓。泛指打擊樂器。
2.指這類打擊樂器發出的響聲。
1.指鑼鼓等打擊樂器敲擊的聲響和節奏。
1.戲曲打擊樂各種譜式的泛稱。記譜時一般用某些代表字表示各種樂器的音響﹐如"大"表示鼓﹐"倉"表示大鑼﹐"臺"表示小鑼﹐"七"表示鈸﹐"扎"表示板﹐"乙"是休止符等。
1.亦作"?鍋"。
2.軍中用具。鍋﹑鑼兩用﹕白天燒飯﹐晩間報更。
鑼鼓經”的簡稱。戲曲打擊樂的譜式。戲曲演出組合運用各種打擊樂器(鼓、鑼、鈸、板等),配合唱念、表演、舞蹈、武打等,以增強演唱的節奏感和動作的準確性。不同音響節奏、組合結構,形成不同套數,如京劇的[急急風]、[四擊頭]等。現行記譜方法一般用代字表示各種樂器的音響,如大”表示鼓,倉”表示大鑼等。
1.挑有籮筐的擔子。
1.籮兜。
1.即籮兜。籮筐。
1.舊上海稱小工頭為籮間。
1.竹筐。
1.竹編的篩子。
1.馱運貨物的騾隊。
1.騾拉的車。
1.趕騾子的人。
2.舊時富豪為訟事而豢養在家的打手。
1.結隊而行馱載貨物的騾群。
1.趕車的車夫。
1.馱在騾背上的轎子。
1.小騾子。
1.騎騾的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