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6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共二編十三章一百九十二條。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共二編十五章和附則,四百五十二條。第一編總則,規定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犯罪,刑罰,刑罰的具體運用等;第二編分則,規定桅國家安全罪,桅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桅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
1.具呈上告。
1.講情調處。
1.講授。
1.謂掉舌弄唇﹐講話。
1.講說宣導。
1.指儒家或宗教家講習經典著作的內容﹑意義。
2.講說。
1.講述理學。
2.泛指說道理。
3.擺理﹔替人評理。
4.猶言通情達理。
1.夜分講讀時的燈光。
1.講經說法的殿堂。
2.經筵所在的宮殿。
1.討論訂正。
1.商定﹔談妥。
1.講開來﹔講起。
1.講習誦讀。
1.佛教語。謂講說佛法﹐得以度世。
1.講讀諷諫。
1.謂反復講習。
1.考校搜求。
(~兒)講演、報告或教課前所寫的底稿。
1.指公務例會。
1.論功。
1.佛教語。謂供奉講經說法者。
1.講和入貢。
1.議和﹔講和。購﹐通"媾"。
1.上下古今無所不談。形容話題廣泛。
1.講經說法時的鼓聲。
1.為皇帝經筵進講的官員。也指東宮侍講官員。
1.猶講習。
1.修好﹔講和。
結束戰爭或糾紛,彼此和解。
1.講習研核。
1.相傳佛祖論法﹐感動天神﹐諸天落下各色香花﹐謂之"講花"。因用以形容說法之妙。
1.講說化度。
1.謂口講指畫地論學。
2.講求﹑謀畫。
①說話;發言他很會~ㄧ這次座談會沒有一個不~的ㄧ來賓也都講了話。②指責;非議你這樣搞特殊,難怪人家要~了。
1.猶修好。歡﹐同"歡"。
1.僧侶講經說法的集會。
2.宋明理學家學術論辯的集會﹐是當時書院教學的重要組織形式。始于南宋呂祖謙主持的朱熹﹑陸九淵進行論戰的"鵝湖之會"。清朝中葉以后﹐講會制度逐漸消失。
1.講經說法的集會。
1.解說經傳的儒師。
①講價他買東西從不~。②比喻在接受任務或舉行談判時提出要求和條件。
1.講論劍術。泛指講武。
1.佛教語。指講經僧人。
1.拉關系﹐連絡感情。
2.謂重視友情﹐不使人為難。
1.猶講授。
1.方言。講條件﹐討價還價。
1.講論宗教經典﹐宣傳教義。
①講求;重視~衛生 ㄧ我們一向~實事求是。②(~兒)值得注意或推敲的內容翻譯的技術大有~。③精美房間布置得很~。
1.開講。
1.講習研討。
1.謂說話時的語調聲口。
1.議款﹐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