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古印度的佛教五大道場之一。
1.指當拖鞋穿時的布鞋,鞋面的后半部分貼在鞋底上。
1.即江西九江大孤山的別稱。山形似鞋,故稱。
1.沒有縫的鞋幫。鞋幫一雙四扇﹐故稱。
1.用毛﹑棕﹑塑料絲等制成的清除鞋面臟物的用具。
1.一種形似鞋靿,覆蓋在鞋子或靴子上面的套子,用于防護或保溫。
1.鞋帶。
1.鞋尖。鞋的前部。
2.做鞋的零碎布料。
1.亦作"鞋韈"。
2.鞋子與襪子。亦偏指鞋子。
1.見"鞋襪"。
1.亦作"韕楦"。
2.用來楦鞋的楦子。多用硬木做成。
1.擦在皮鞋或其它皮革制品上面使發光澤并起保護作用的蠟狀物。
1.附縫在鞋后幫上的布耳朵,用以提鞋使上腳。
1.鞋片。
1.鞋的通稱。
1.鞋印。指足跡。
1.把持唆使。
1.穢雜﹐骯臟。
2.指穢雜之物﹐即垃圾。
1.六書之一。也稱形聲。
1.謂聊且彈奏。
1.寫明;洗雪。
2.謄清。
見抄本”(408頁)。
1.輸誠,表達誠心。
1.寫成定本。
2.訂定。
1.定稿本。
1.寫作方法。
2.指做道場時撰寫疏文。
1.見"寫放"。
1.亦作"寫仿"。
2.模仿。
3.描畫實物。
4.指初學書法的臨帖模仿。
1.猶發憤。
1.書寫副本。
1.簽訂做長工的合同。
1.雇用。
1.古時負責抄寫書籍的官吏。《漢書.藝文志》"﹝孝武﹞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
1.抒發情懷。
1.擅長寫文章的人。
2.指擅長書法的人。
1.照鏡。
1.抄寫佛教經典。
2.指抄寫的佛經。
1.《晉書.王羲之傳》"山陰有一道士,養好鵝,羲之往觀焉,意甚悅,固求市之。道士云'為寫《道德經》,當舉群相贈耳。'羲之欣然寫畢,籠鵝而歸,甚以為樂。"后遂以為典實。按《白孔六帖》卷九五亦記此事,謂所寫為《黃庭經》。
1.描繪景物。
1.指文學作品中的環境描寫。
1.書寫。
1.猶字據。
1.放松轡頭。謂縱馬奔馳。
1.簽訂,訂立。
1.書寫符箓。
1.書寫;抄錄。
1.描繪形象,寫生。
2.指畫像。
1.謂描繪傳神。
1.謂盡目力之所及,縱情觀覽。
1.抒發思念之情。
1.謂上古人寫原始文字。以其似鳥跡,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