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誅殺﹔殺害。
1.指所屬的部隊。
1.將帥的大旗。
1.古時用羽毛裝飾的車蓋。
1.南北朝及隋的武官。負責宿衛或統兵。始于劉宋末年。官品代有不同,北周為七品,北齊及隋為從九品。
2.出資建立經幢的人。
晃動的樣子人影幢幢。
車輛相碰撞撞車事故。
1.攻城。
1.沖撞。
1.撞擊;沖擊。
1.搗擊。
1.撞頭跺腳。形容悲痛不能自制。
2.碰觸而跌落。
1.喻冒險。
1.攪拌。
1.猶言走江湖﹐跑碼頭。
1.擊毀。
1.闖禍﹐惹事生非。
1.遇見;突然相遇。
1.《后漢書.鍾離意傳》"﹝明帝﹞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崧曰'天子穆穆﹐諸侯煌煌﹐未聞人君自起撞郎。'帝赦之。"后以"撞郎"為直臣的典故。
1.舊指惡少合伙詐騙劫掠﹐橫行霸道。
1.形容激動時心頭亂跳。
1.求見入門時給守門者的賞錢。
1.舊時婚禮迎娶時男家所送的禮酒。
1.猶撞騙。
1.西夏軍隊中以勇敢善戰的漢人組成的前鋒敢死隊。
1.爬桿。雜技的一種。
1.敲擊鐘磬之木。
2.撞車上的部件。
1.擊破。
2.揭穿。
1.見"置之不論"。
1.比喻棄置一旁﹐不睬不用。
1.謂置于不戰則死的境地﹐然后方能奮勇戰斗﹐取勝得生。語本《孫子.九地》"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1.猶委質。謂臣下向君主呈獻禮物﹐以示獻身。質﹐通"贄"。
2.派遣人質作擔保﹐以示信守盟約或臣服。
1.側重;著重。
1.見"置之度外"。
1.見"置之高閣"。
1.見"置錐之地"。
1.安放錐子的地方。比喻極狹小的地方。亦比喻賴以安身立命之地。
1.樹立木樁。多用于墓前﹐以作標志。
1.奇異貌。
2.車聲。
1.亦作"锧斧"。
2.古代斬人的刑具。锧為砧板﹐鈇即斧。
3.借指斬殺。
1.見"锧鈇"。
1.斧和鑿。古代腰斬和黥刑的刑具。笮﹐通"鑿"。
1.圍獵雉的場地。
1.見"雉門車"。
1.猶雉堞。
1.比喻情急亂竄。
2.雉受驚擾而逃竄時常藏頭露尾﹐因亦比喻不能自圓其說。
1.城上短墻。
2.泛指城墻。
1.比喻藏身。
1.謂恐懼地躲藏﹐驚慌地逃竄。
1.肥美的野雞肉。
2.泛指美味。
1.雉鳴叫。
2.語本《書.高宗肜日序》﹕"高宗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孔傳﹕"耳不聰之異。"孔穎達疏﹕"雉乃野鳥﹐不應入室﹐今乃入宗廟之內﹐升鼎耳而鳴。孔以雉鳴在鼎耳﹐故以為耳不聰之異也……《漢書.五行志》劉歆以為鼎三足﹐三公象也﹐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是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之祀也。"后因以"雉雊"為變異之兆。